◎ 小小公務員
教育部114年12月31宣布調升教師導師費、鐘點費,並增行政工作獎金。(資料照)教育部於114年12月31日宣布提升教師導師費、鐘點費及行政獎金,對於改善教師長期被低估的勞動價值,方向本身是正確的。然而,若從學校實務角度檢視,這項政策仍存在一個未被正視的結構性問題,行政負擔的核心矛盾,並未因此真正被解決,反而可能被重新分配與放大。
在學校現場,行政獎金若缺乏可被信服、可操作的差異化標準,最終幾乎必然走向平均發放,但行政工作之所以乏人問津,關鍵不只是忙而已,我簡單劃分以下我所觀察到的原因:
1.工作分配不均:雖然各處室之間的工作權責有基本的劃分,但實務上仍有許多較難區分或是需要合作的工作,然而我看到許多學校在劃分這類的工作很容易集中在少數人身上,也就是比較願意做事的人身上。
2.責任風險變高:為因應現今社會變化,許多工作也跟著複雜化,其中包含很多行政跟法律專業的問題,但教師並沒有受過行政訓練,所以經常做出違法的決定,進而導致出現法律風險。
3.計劃堆疊:隨著教育多元化教學計劃也不斷增加,每一個計劃都涉及規劃、執行、核銷、成果等工作。
4.行政外包:地方政府教育局出經常將工作計劃補助給學校要求學校執行,甚至有名義上是地方政府執行,但實際上是全部要求學校執行的情形。
許多核心行政業務由學校公務人員、約用人員長期分擔,且同樣承受法律風險與工作壓力;示意圖。(圖取自freepik)另外發給行政獎金還會製造新的不公平制度,也就是經常被忽略的學校公務人員、約用人員,在現實運作中,許多核心行政業務由學校公務人員、約用人員長期分擔,且同樣承受法律風險與工作壓力,甚至有教師認為公務人員及約用人員不用上課,所以將自己份內工作丟給他們是應該的。
更深層的問題在於,不適任教師缺乏有效的考核與退出機制,使得更多行政或教學工作長期落在少數願意承擔責任的人身上。結果不是提升整體效率,而是讓認真者更快燃盡。
提升教師待遇是必要的,但若不同時檢視行政責任分配、不適任問題與公平性,政策終將只改善感受,而無法解決問題。真正成熟的教育改革,不是只選擇最安全的那一塊去調整,而是敢於面對體系內部已經成形、卻尚未被誠實討論的結構性矛盾。
(作者為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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