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郭正典
國眾兩黨立委2025年12月18日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上正式提案移請監察院彈劾行政院長卓榮泰。(資料照)國民黨與民眾黨的立委2025年12月18日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上正式提案移請監察院彈劾行政院長卓榮泰。藍白兩黨立法院黨團19日上午在立法院議場前面舉行「彈劾違憲總統,反帝制、反專制、反獨裁」聯合記者會,指控總統賴清德竟透過卓榮泰以「不副署、不執行」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把行政權凌駕於立法權之上,破壞權力分立原則,踐踏民主制度,行徑有如袁世凱,正式宣布對賴清德啟動彈劾案。除了要求賴清德至立法院說明外,也將在全台舉辦彈劾公聽會。網路上同時也出現「彈劾賴清德」的連署網站。
監察院副院長李鴻鈞19日下午指出:接受人民陳情是監察院的天職,不管內容、單位或身份,一律都會受理,按照機制,監院就受理依調查辦法,進行應有程序。且監委都是超越黨派,獨立行使職權,不過截至當日下午還沒收到要求彈劾卓榮泰的陳情案。藍白要請監察院彈劾總統,監察院副院長看來也準備接案,雖然他同時抱怨藍白幾句:「有陳情要來找我們,可是你又要把我們砍得一乾二淨的話,好像有點邏輯上說不通」。
民國94年6月10日修正的憲法增修條文有下列三個條文寫明總統、副總統之彈劾案由哪個憲政機關負責處理,但藍白兩黨眾立委及監察院副院長顯然都不清楚該走的憲政流程,要鬧笑話了。
1.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10款:立法院提出總統、副總統彈劾案,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經憲法法庭判決成立時,被彈劾人應即解職。
2.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第7款:立法院對於總統、副總統之彈劾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之決議,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不適用憲法第九十條、第一百條及增修條文第七條第一項有關規定。
3.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司法院大法官,除依憲法第七十八條之規定外,並組成憲法法庭審理總統、副總統之彈劾及政黨違憲之解散事項。
三位大法官蔡宗珍、楊惠欽及朱富美認為未合法組成的憲法法庭無效,拒絕評議。(資料照)
這三個條文清清楚楚地寫著能彈劾總統和副總統的是已被藍白弄成跛腳的司法院憲法法庭,不是監察院。但是,憲法法庭(19日)剛做出憲法訴訟法修法違憲失效的判決時,未參與判決的蔡宗珍、楊惠欽及朱富美三位大法官隨即共同提出不同意該判決的公開法律意見書,認為憲法法庭未依法合法組成,欠缺作成判決之審判權限,由5位大法官署名作成之判決,依法不生效力。立院國民黨團也隨即召開記者會痛批有3位大法官拒絕評議,即便用舊法,5人也無法開會,現在強行宣告違憲,證明大法官已經淪為賴政府獨裁者的鷹犬,基本上就是要維護賴清德的獨裁權。
憲法增修條文中,有三條明確指出,能彈劾總統和副總統的是,已被藍白弄成跛腳的司法院憲法法庭,不是監察院。(資料照)
如果藍白不認為現在的憲法法庭可以在人數不足的情況下做出憲訴法違憲的判決,則同樣的憲法法庭如何能彈劾賴清德總統?藍白打臉自己,自己告訴大家說賴總統的彈劾案在人數不足的憲法法庭中是無法判決的。因此,清德宗要被彈劾後解職?藍白說:別開玩笑了
(作者是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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