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再米
立法院去年修正《憲法訴訟法》,表面上提高合議與違憲宣告門檻,實質卻是在明知現任大法官僅有8人的情況下,強行規定至少10人才能開庭、9人才能宣告違憲,直接讓憲法法庭依法無法運作。這不是制度設計失當,而是對憲政機關的刻意癱瘓。
立法院修正《憲法訴訟法》,實質直接讓憲法法庭依法無法運作。(資料照)
在行政院依法提出大法官提名後,立法院先後兩度行使同意權,卻連續將所有被提名人選全數否決,導致大法官人數長期無法補齊。與此同時,又透過修法同步拉高憲法法庭的運作門檻,使原本已人數不足的法庭,更不可能依法開庭審案。人事否決與制度設限交錯作用,其結果並非偶然,而是憲法審查機制被實質封鎖。
主導修法與否決同意權的國民黨與民眾黨宣稱,這是為了避免少數大法官作出重大憲政判斷。然而現實是,當他們無法掌控憲法法庭的裁判方向,選擇的不是辯論與說服,而是讓法庭失去裁判能力。這不是監督司法,而是逃避司法。
憲法法庭此次宣告修正條文違憲,並非為自身擴權,而是拒絕接受立法權以制度設計掐住司法咽喉。若憲法法庭連開庭都被制度性阻斷,人民的憲法救濟權就只剩紙上權利,所有不合政治多數期待的案件,都可能被無限期擱置。
立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同意權投票,國民黨團全數否決,導致大法官人數長期無法補齊。(資料照)
判決作出後,逾千名學者與律師公開連署聲援,這在台灣憲政史上極為罕見。當整個法律專業社群一致警告制度已遭扭曲,問題早已超越政黨攻防,而是憲政底線是否仍被尊重。
更令人警惕的是,立法院同時拋出以公投推翻憲法判決的構想,企圖將憲法解釋權交由動員後的多數決定。若此邏輯成立,任何不合政治胃口的憲法判決,都可能被多數暴力合法抹除,司法獨立將形同虛設。
這場爭議的真正問題,不在於誰輸誰贏,而在於:我們是否容許立法多數,用制度設計關掉它不想聽見的憲法聲音?憲法法庭的違憲判決,是對這條紅線的明確回應。
(作者為退休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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