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開講》制度缺陷轉為究責懲處 從債券投資評價損失檢討台灣農業金融改革

◎ 吳明敏

2025年12月3日,監察院通過對農業部的糾正案,要求檢討長期以來未能解決農業金庫經營困境;核派農業部高層主管擔任農業金庫董事,衍生球員兼裁判重大疑慮;以及因投資評價損失而懲處農業金庫相關主管人員。

2022-2023年美元鷹式升息,農業金庫帳上出現外幣債券投資累積巨額「評價損失」, 立法委員等提出強烈質疑,經由媒體報導,成為社會關注焦點;實際上,問題不是個人,而是制度缺失專業退位、進而在政治壓力下尋找代罪羔羊。

農業金庫帳上出現外幣債券投資累積巨額「評價損失」,是制度缺失和專業退位的問題。(資料照)農業金庫帳上出現外幣債券投資累積巨額「評價損失」,是制度缺失和專業退位的問題。(資料照)

未曾聽聞有為未實現損失而懲處相關人員的案例

在強大壓力下,農業部隨即行文農業金庫,要求對相關責任人作出懲處。2025年4月23日,農業金庫召開第五屆第四十一次董事會,正式決議懲處農金庫的主事同仁,幾乎把與投資相關的高階管理層全部網羅其中

同期間,國內外金融同業債券投資評價均遭受巨大損失,日本農林中央金庫的損失甚至遠大於農業金庫,未聽聞有為此而懲處的案例。農業金庫相關人員「未涉及重大不誠信行為或重大舞弊」, 而予以究責」, 並不公允。

中央主管機關農業部主責農業金庫的監理業務(裁判),同時有指派高層官員擔任農業金庫的常務董事(球員);農業金庫董事會成員是農業金庫資產配置和財務投資的決策者(球員),這次懲處案件由董事會執行(裁判),都是球員兼裁判

本案有制度缺陷轉為究責懲處,壓力之下尋找代罪羔羊的嫌疑。何況,懲處權力在監理機關農業部而非董事會,本案的權責分際、懲處程序和懲處依據,均顯有違失、不適法。

球員兼裁判 權責分際和懲處依據,均顯有違失

懲處規格引用雷曼事件,未實現損失與雷曼事件不同,「 風馬牛不相及」。董事會做懲處決策時,把2024年的「評價損失」,與農業金庫2008年雷曼兄弟倒閉時發生投資損失畫上等號,認為同仁再度做出高風險投資,決定「重懲」,引喻失據,是錯誤類比

2024年底農業金庫持有的美國公債在信用上毫無疑慮,只因利率在短期內劇烈上升,導致「稅前淨損」大幅增加。這是帳面上的「未實現」,只要債券持有到期,全數可以依原價贖回,此與雷曼兄弟結構債係因為投資標的發行者破產,債券無法履行,是無法收回成本的實際虧損,兩者性質完全不同。

烏俄戰爭與新冠疫情導致鷹式通膨,美元在短短16個月內連續升息11次、21碼,幅度高達5.25%。這在歷史上是罕見的短期劇烈緊縮循環,農業金庫身為深度參與美元債券市場的金融機構,自然受到利率波動影響。如果因此而產生的帳面損失就被視為管理不當,並以懲處方式追責,那麼所有持有債券的國內外金融機構都會在升息時陷入集體違失,這顯然不是金融市場的運作常識

事實也證明這些損失不是「一去不回」的。2024年9月18日起美國開始進入降息循環,利率從5.5% 逐步降至2025年10月27日的4.0%。隨著利率下降,債券市價自然回升,農業金庫的稅前淨利迅速從2024年底的-60.08億,至2025年10月縮減為-17.64億。12月11日,美國聯準會又降息1碼,未實現損失再次改善。

2022-2023年美元鷹式通膨,在短短16個月內連續升息11次、21碼,史上罕見的短期劇烈緊縮循環;示意圖。(路透檔案照)2022-2023年美元鷹式通膨,在短短16個月內連續升息11次、21碼,史上罕見的短期劇烈緊縮循環;示意圖。(路透檔案照)

投資決策合法合規

檢視農業金庫的投資決策流程,更能理解為什麼此案不該以懲處作結。農業金庫所有投資皆經過完整的授權制度,合法合規,包括每月1次總經理主持的投資審議委員會審查、每月2次董事長主持的常務董事會審議,再由每月舉行的董事會最終決策,每一次都有會議紀錄。財務帳面損失發生期間,每月有向董事會提出「財務操作策略及績效報告」,也多次列案向董事會報告或討論;換言之,農業金庫的投資並非少數主管的個人決策,而是建立在集體審議與共識之上

若要因這樣的運作模式究責,則包括董監事在內所有參與決策的成員都要共同負責,「農業部指派的常務董事全程參與經營決策過程,是否更該被課責?」若只懲處執行端,而不檢討制度與決策架構,無法真正回應問題的本質。

上級不作為責任由下層承擔

在事件中最引人關注的是農業部農業金融署同時扮演監督管理者與決策參與者的雙重角色,農業部有指派農金署高層擔任農業金庫的常務董事,參與所有投資及授信案件的審議。實際運作上,農金署的同意是議案得以列案的重要前提,所有提案經農金署同意,所有會議紀錄也報農金署核備,代表主管機關對所有決策不僅知情,更深度參與

但當政治壓力來臨,農業部卻行文要求農業金庫對內懲處,彷彿監管體系與政策制定者完全置身事外。然而,若制度設計不合理,例如轉存款制度僵化、資金成本偏高、資產總額資與資本額的金融槓桿過高、沒有OBU(國際金融業務分行)和IRS利率交換等業務工具,造成難以有效提供外幣金融服務、取得低成本的美元等外幣、分散利率風險等,農業金庫一再向農業部農業金融署反應,均皆「石沉大海」, 問題更應回溯到政策層級,而不只是執行面的檢討。

特別是,美元升息循環啟動前及升息期間(2022-2023年),農業金庫多次向主管機關反映要求承作IRS利率交換等業務,使投資和風險管理工具更加完整,建議都未獲採納。在政策興革遲滯的情況下,卻把市場循環造成的帳面波動當成個人失職,形成「上級不作為,責任由下層承擔」的不公平結果。

被捲入政治風暴雖然是公股行庫難以避免的宿命,但這也凸顯了一個更深層的問題──台灣農業金融體系長期以來在制度改革上裹足不前,導致專業與責任的界線越來越模糊

農業金庫懲處事件表面上是財務問題,但核心卻是制度僵化、政策工具不完善,及監管者深度參與決策卻與切割責任。(資料照)農業金庫懲處事件表面上是財務問題,但核心卻是制度僵化、政策工具不完善,及監管者深度參與決策卻與切割責任。(資料照)

盡速返還受懲處人清譽 一般金融改由金融主管機關管理

農業金庫懲處事件表面上是財務問題,但核心卻是制度僵化、政策工具不完善,以及監管者深度參與決策卻與切割責任,在政治壓力下行文懲處執行農業金庫的團隊。

除了盡速恢復當事受懲處人清譽,台灣農業金融改革迫在眉睫的是檢討轉存款制度、金融槓桿過高、董監事資格條件和業務內容等課題而農業金融法和農(漁)會法的增刪修訂及落實執行,以及農業部專責農業發展有關事項,一般金融改由金融主管機關依一致的制度管理等,更應做根本的檢討

(作者為全國農業金庫前董事長)

自由開講》是一個提供民眾對話的電子論壇,不論是對政治、經濟或社會、文化等新聞議題,有意見想表達、有話不吐不快,都歡迎你熱烈投稿。請勿一稿多投,文長700字內為優,來稿請附真實姓名(必寫。有筆名請另註)、職業、聯絡電話、E─mail帳號。
本報有錄取及刪修權,不付稿酬;錄用與否將不另行通知。投稿信箱:LTNTALK@gmail.com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編輯精選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