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怡凱
聲稱「不副署只是用來制衡總統,不是制衡國會」,這是沒有道理的。如果說閣揆有獨立的憲法忠誠義務,藉由副署來表示負責,那就不能說只有面對總統的時候才要忠於憲法,面對國會的時候就不用忠於憲法。
意思是,當毀憲者是國會的時候,就沒有關係嗎?
行政院長卓榮泰15日宣布不副署財政收支劃分法。(取自卓榮泰臉書)
不能這樣說吧。
這種主張,充其量只是對於副署權歷史源流的一種想像,而且這種想像也不是沒有爭議的。即令這種想像與歷史人物的主觀意圖相符(假設語),但憲法文本誕生之後,就會擁有自己的生命,其解釋適用不再受到歷史人物主觀意圖的限制。
況且,還是那句老話:倘若國會反對閣揆不副署的決定,聲稱這是專制、獨裁、民主罪人(下略一千字),把閣揆罵得如此不堪,那就請立委諸君負起責任,行使憲法賦予國會的倒閣權,否則何以自圓其說?總不能一直在那邊「既要又要」,既把閣揆說成萬惡的淵藪,卻又在明明有足夠票數的情況下,連透過正式程序表達不信任都不肯。
能倒閣卻不倒閣是嗎?
國民黨團15日召開記者會,指責「財劃修法—卓揆不副署!不但違憲更是獨裁!」。(資料照)
那就只能當作是國會接受了,敬表尊重。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一個律師的筆記本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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