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葉正興
身為兩個學童的家長,我深刻感受到不同導師的教育方式,對孩子的身心影響何等巨大。近年社會不斷討論體罰、霸凌、教學失當與教師適任等議題,也促使我反思:在教育普及、師資訓練完備的今天,台灣的教育制度是否已到了必須再向前走的時刻。
台灣立法禁止體罰近20年,校園教師對學生暴力事件仍頻傳,國家人權委員會12月8日召開「檢視校園師對生暴力處理機制」專案報告發布記者會,揭露師對生「體罰或霸凌學生造成其身心嚴重侵害」案件中,逾一半案件最後僅申誡以下懲處。(資料照)2006年教育基本法明文禁止體罰,是台灣教育的重要里程碑。過去七○、八○年代,家長忙於生計,多半授權老師嚴格管教,甚至默許體罰,因為當時普遍相信學校要「替家長教育孩子」。然而21世紀的孩子處在截然不同的環境,心理需求更被重視,網路社群也放大了孩子的自我意識。體罰雖已終結,但語言與態度仍可能留下深刻傷害,「傷人以言,甚於劍戟」始終提醒我們:教育方式不能只靠禁止體罰,就視為問題已解決。
我小女兒今年升上國小三年級,因身體較弱,開學不久便因高燒住院。醫師研判與情緒壓力相關。孩子因害怕導師的嚴厲方式,不敢如廁,最後引發泌尿道感染。住院返校後,因精神不佳漏交一次作業,又被責備,進而引發焦慮、哭泣甚至拒學,最後不得不尋求專輔介入。
班上也有其他家長反映相似情況,但該教師仍堅持自認正確的要求模式,卻忽略孩子生病與情緒的影響。這並非個案,而是教育制度對「適當教學方式」的標準已落後於孩子的真實需求。家長與學生的聲音常在行政流程中被弱化,而教師面臨的工作壓力與保障,也缺乏良好的溝通機制來平衡。
今日教育不該再是「老師說了算」的單向關係,而應是教師、家長與孩子並肩合作的夥伴關係。教師作為專業者,本應獲得尊重;但在享有工作權保障的同時,也需理解家庭背景的多樣性和孩子情緒的脆弱。家長提出意見並非挑戰權威,而是希望孩子能在支持、安全的環境中學習,而不是在恐懼裡成長。
今日教育應是教師、家長與孩子並肩合作的夥伴關係,圖為國小上課情形。(資料照)
教育制度的再進化,重點不在指責教師,而在建立更細緻的師生互動標準,以及更透明、更有效的溝通與申訴機制。孩子的心靈極其敏感,一句羞辱都可能成為他們長大後難以抹去的陰影。社會期待教師被理解,也期待孩子被善待;當教育現場真正兼顧雙方需求,孩子才能安心學習,教育也才能展現它應有的溫度。
(作者從事行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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