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怡凱
立法院5日否決行政院提出的財劃法覆議案,行政院長卓榮泰強調,絕不會依照違法、錯誤的財劃法,來編列明年度的中央政府總預算。(資料照)
面對立法權一再拋出嚴重違憲的法案,行政權秉持對憲法的忠誠,大可以透過閣揆拒絕副署、總統拒絕公布的方式,來阻斷法案生效。立法權有意見,那就請對閣揆提出不信任案,大家堂堂正正重新選舉。
反之,法案若已公布生效,又無法透過(已經癱瘓的)憲法法庭尋求救濟,原則上就應該依法行政,很難有「不執行法律」的選項。
總統跟閣揆害怕憲政爭議?覺得拒絕法案爭議太大?
那麼,「不執行有效法案」的爭議性,並不會比「拒絕副署、公布尚未生效的法案」來得小。恕我直言:這就好像是不敢堂堂正正走離婚程序,反而偷偷摸摸搞婚外情一樣。
既然身在其位,那就應該好好運用手中的職權。這既是權力,也是責任。如果因為憂讒畏譏,不敢光明正大行使總統與閣揆的憲法職權,卻想要訴諸一些小動作,那反而會讓自己陷入更尷尬的處境。
行政官僚的責任是依法行政,政治領袖的責任則是作出政治決斷。
政治領袖自己若不敢作出決斷,卻冀望於用一些取巧的行政手段來影響局面,終究是行不通的。
財劃法覆議案遭藍白兩黨以人數優勢否決。(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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