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開講》借鏡國外經驗 解析政院移工新政策

◎ 官文傑

在巨大自行車遭到美國海關總署全面禁運後,行政院終於願意正視令人詬病多年的移工政策,並提出改革方案確實值得喝采!卓榮泰院長在10月30日主持院會通過由勞動部提出的「跨國勞動力精進方案」,並公布4大做法,包含特定產業為本國勞工加薪可換取增加移工名額、放寬外國技術人力留用上限、旅宿及商港碼頭業開放外國技術人力,以及在海外設立延攬中心等,並擴增直聘的服務據點。勞動部也宣布所有政策將從明年1月開始密集實施,並適時滾動檢討。

自由開講》借鏡國外經驗 解析政院移工新政策勞動部(11/7)日召開跨國勞動力政策諮詢小組會議,通過加薪本勞2000元可增聘1名移工的「跨國勞動力精進方案」。(資料照)

針對卓院長的新版移工政策,我們不想做任何批判,只提出鄰近移工使用國家已實施多年的政策兩相比較,讓院長參考,至於成敗得失及風險管控則非我等所能置喙!

以國民所得超過我國兩倍以上的新加坡為例,其製造業移工配額最高可到本國勞工的60%,視引進移工比率需繳交的人頭稅也不盡相同,非技術工須付台幣約6千至1萬5,技術工則只需繳6千至1萬3;至於服務業,其引進移工上限為35%,視引進比率中階技術工須繳交人頭稅約台幣7千至1萬4;以台灣人到新加坡服務業打工為例,台灣人起薪約台幣3萬5,但同樣的工作,新加坡人起薪卻高達5萬5。

上述資訊皆可從新加坡人力部網站查詢,所以用給本國勞工加薪增加配額的方案是否可行?因為以中階技術工引進移工,雇主須給付月薪3萬5,本國勞工領3萬再加2千,還是低於移工,這部分是否會引發民怨?還請院長斟酌!

至於發包在海外設置攬才中心,則可能置承包單位於險境!目前我國所有移工輸出國法令,均禁止外國人在當地設置就服機構,所以韓國的國對國引進移工,均透過輸出國移工部門引進,再由該國政府委託該國仲介招募訓練,由於該國仲介收取高額的訓練費及仲介費,使得負責部門的高階官員上至部長下至局長均因收受賄賂鋃鐺入獄,逼使韓國政府除國對國外也開放該國仲介引進移工!

勞動部統計,營建、製造業移工平均月薪較家庭看護工高。示意圖。(資料照)勞動部統計,營建、製造業移工平均月薪較家庭看護工高。示意圖。(資料照)

另外,賴清德總統為解決國內缺工及少子化問題於9月提出只要家中有12歲以下小孩,均可申請外籍幫傭的德政,勞動部卻提出每人每月8千元就業安定費回應!確實令人遺憾!在新加坡,一般人引進外籍幫傭,月薪約1萬2,需繳交7千人頭稅,但家有16歲以下小孩或67歲以上老人及重病患者,則可豁免只需繳交1千4:以上數據均有案可查,還請院長審酌參考!

(作者為前台北市、新北市就業服務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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