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開講》在中國 揭露真相比犯罪更危險

◎ 衛重華

「在中國,揭露真相比犯罪更危險」,這句話,正是湖南懷化上官正義事件最真實的寫照。這位以「打拐志願者」聞名的民間人士,歷年揭發無數人販集團,救出被拐孩童,卻在這次行動中,被當地公安以「釣魚執法」之名拘禁、沒收手機、限制行動。荒謬的是,警方確實依據他的線索逮捕四名嫌犯、救出三名嬰兒,但舉報人卻先被當作嫌犯對待。這種顛倒黑白的荒唐,不僅令人心寒,更揭露出中共體制下公安機構的權力腐蝕與法治虛偽

中國打拐志願者上官正義在湖南省懷化舉報販嬰,卻被警方拘禁。(圖擷自bilibili)中國打拐志願者上官正義在湖南省懷化舉報販嬰,卻被警方拘禁。(圖擷自bilibili)

在正常的國家裡,揭露犯罪、協助警方破案,是一種公民美德。但在中國,這樣的行為卻常被視為「挑戰權威」的政治冒犯。上官正義被拘禁,不是因為他違法,而是因為他違反了「不該由人民揭弊」的潛規則。中共體制下的公安,長期與地方勢力勾結,許多地下販賣、器官買賣、黑市網絡,其實都仰賴地方官警的默許與保護傘運作。當一個不屬於體制的人揭發這樣的罪惡,就等於撕開權力的黑幕。對地方公安而言,真正的敵人不是人販子,而是讓他們丟臉的「正義之人」。

更可怕的是,這種顛倒是非的邏輯,並非個案。從揭發黑監獄的律師,到追查污染工廠的環保志工,從爆料強拆暴力的記者,到揭露校園性侵的女權者,無一不是先被當成「問題製造者」對待。這種對公民的敵意,反映出中共極權體制的根本特徵:真相被壟斷,正義由黨決定。凡是超出宣傳軌道的揭露,都被視為「動搖社會穩定」。

「釣魚執法」一詞,在中國法律裡原本指執法人員引誘他人犯罪,但懷化警方竟用它來指控一名志願者揭發人販。這不僅是對法律概念的曲解,更是對常識的侮辱。若舉報犯罪都會被扣上「釣魚」之名,那麼下一個誰還敢揭弊?誰還敢報警?這樣的制度邏輯,等於明文鼓勵犯罪:不揭露,你平安;揭露,你遭殃。

中國打拐志願者上官正義協助湖南省懷化市警方解救嬰兒、抓到嫌疑犯後,卻被以「釣魚執法」之由沒收手機。(圖擷自微博)中國打拐志願者上官正義協助湖南省懷化市警方解救嬰兒、抓到嫌疑犯後,卻被以「釣魚執法」之由沒收手機。(圖擷自微博)

警方事後雖發表聲明稱「全面調查依法處理」,但這只是標準的事後公關操作。中共體制的慣性是「事件降溫、輿論消音」,一旦熱度退去,上官正義仍可能被以各種理由監控、噤聲,甚至遭構陷。中國的司法並非獨立體系,而是黨的政治工具。公安既是政權暴力的執行者,也早已喪失「保護人民」的本意。

這起事件最值得反思的,是中國社會的冷漠與恐懼。許多網民聲援上官正義,卻同時感嘆「他敢揭露,我們不敢」。在一個人人自危的體制中,公民社會被壓縮到只能「圍觀」。當真相成為禁區,正義成為風險,這個國家的未來也就注定失去希望。

上官正義救出的,不只是三個嬰兒,更是中國人心底那一絲尚存的良知。他的遭遇,讓世界再一次看到中共所謂「依法治國」的偽善。當警方可以隨意搶奪手機、非法拘禁,卻仍自稱「零容忍拐賣」,這就是赤裸的雙重標準。真正的拐賣,從來不只發生在嬰兒身上,更是權力對真相的拐賣。

在中國,揭露真相比犯罪更危險,因為那是一場挑戰整個權力結構的孤獨戰爭。而這場戰爭,沒有任何「依法」的庇護,只有良知與勇氣的代價。

(作者為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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