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開講》不在籍投票 是解方還是新問題?

◎ 陳又新

國眾二黨試圖推動不在籍投票修法,此一議題確有其討論的意義。但任何新政策的推動,都應該回答二個基本問題:這個新政策嘗試解決何種社會問題?這個新政策能否解決預想的社會問題?

不在籍投票的原意是讓在外地工作、就學、服役或其他因素無法返鄉的民眾,不必長途奔波返鄉,也能行使公民權,實現「讓每一張票都能被投出」的民主理想。

從民主參與的角度來看,不在籍投票確實有其吸引力與正當性,對許多民眾而言,返鄉投票的交通與時間成本相當高,若能在居住地完成投票,不僅能提高投票率,也能讓更多青年與外地工作者參與公共事務。

台灣現行制度採人工開票,投票人必須親自到場、憑身分證查驗,才能確保「一人一票」且「不記名」。圖為去年總統及立委選舉,民眾排隊投票情形。(資料照)台灣現行制度採人工開票,投票人必須親自到場、憑身分證查驗,才能確保「一人一票」且「不記名」。圖為去年總統及立委選舉,民眾排隊投票情形。(資料照)

但不在籍投票也有其不容忽視的缺點與挑戰。

選舉制度的核心價值是「秘密投票」與「防止舞弊」,這是維繫民主公正的根本原則,而不在籍投票的執行,必然牽涉到身份驗證、票匭管理、選票傳輸、投開票安全與監票透明等層層環節,如若有任何一個環節出現漏洞,將可能導致假票、重複投票、甚至外部勢力操弄的疑慮,影響整體選舉結果的公信力。

台灣現行制度採人工開票,投票人必須親自到場、憑身分證查驗,才能確保「一人一票」且「不記名」,這套做法雖然傳統,但正因為其公開透明,才建立了長久以來的社會信任。

若改採不在籍投票,風險隨之增加,投票人身分如何驗證?投票過程如何防止代投與外力干擾?系統安全又如何確保?在在都需要有周全的配套措施。

此外,郵寄或遠端投票更是牽涉到繁複的行政程序。從登記、寄送、回收,到選票驗證與防止重複投票,每個環節都需要嚴密設計與執行,以台灣現有的行政資源與基層選務人力配置下,要同時做到全面監管、即時驗證與防駭保護,難度極高。

因此,國際多數民主國家在導入郵寄或電子投票時,都歷經長期測試、技術驗證與社會共識累積後,才逐步上路,而非一蹴可及。

在技術尚未成熟、社會共識尚未建立的情況下,貿然全面推動不在籍投票並非最好的做法,與其輕率推行,不如先以更穩健的方式改善「返鄉投票不便」的問題。

例如:

1.提供返鄉交通補助或公共運輸票價優惠,鼓勵外地選民回家投票。

2.鼓勵企業提供「公民投票假」,讓勞工能在不影響薪資的情況下返鄉投票。

3.先以公投為對象試辦制度,逐步驗證技術與信任機制。

針對不在籍投票立法,中選會表示,立法是必然方向,公投先於選舉。(資料照)針對不在籍投票立法,中選會表示,立法是必然方向,公投先於選舉。(資料照)

4.強化自然人憑證與電子身分系統,為未來可能的遠端投票打下基礎。

這些做法既能減輕民眾奔波負擔,也不會破壞現行「秘密投票、不記名投票」的制度底線。

不在籍投票的確是民主進步的象徵,但任何制度創新都需建立在可行的基礎之上。真正的民主,不是倉促地迎合情緒,而是在理性與現實之間找到最能兼顧安全與便利的平衡點。只有就事論事、一步一步地建立信任與制度,我們才能讓每一張選票都在安全與尊重中發揮它的價值。

(作者為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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