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健正專區》停車位專有化的迷思與盲點

原本屬於社區共有的資源——地下停車場暨防空避難空間,將失去公共財的公益共享精神,轉變為具有排他性的私人財產權,違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所彰顯的社區主義理念,進而衍生諸多後遺症,這樣的改革終將得不償失。

◎ 林健正

停車位「專有化」:一場得不償失的改革

內政部正在推動「虛坪改革」,涉及停車位專有化及車道公設負擔等核心議題。完整的法定停車位權狀坪數,實際上由兩部分構成。第一部分是停車格面積,係專屬停放車輛的空間,依法規標準尺寸寬2.5公尺、長5.5公尺,約4.1 坪。第二部分則是車道面積持分,也就是該車位進出所需的共同車道、坡道、迴轉空間等。

內政部國土署長吳欣修表示,虛坪改革包括「檢討容積計算」、「停車空間分配」及「一般電梯增列為免計容積項目」等3大重點。(內政部提供)內政部國土署長吳欣修表示,虛坪改革包括「檢討容積計算」、「停車空間分配」及「一般電梯增列為免計容積項目」等3大重點。(內政部提供) 在建築實務上,一個車位最終登記在權狀上的總坪數通常落在8至10坪,其中約有4至6坪屬於車道持分。這部分之所以要納入車位,是基於「停車空間一體性」原則,車格與行車動線應被視為一個完整的使用單元。車位應分攤車道的計算方式,通常是將總車道面積除以車位數量平均分攤。這些分攤後的車道面積會與車格面積合併登記在車位買受人名下,屬於「專有部分附屬的共用部分持分」,體現「使用者付費」原則。

未分配的車道公設

若車道面積未被全數分配給車位持有人,剩餘部分即成為「大公設」,由全體住戶共同持有並分攤。這些未分配的車道公設通常包括地下室至地面層的坡道,供全體住戶(含未購車位者)或管理維修人員出入地下室使用,以及地下室公共通道,連接樓梯間、電梯間、機電室或垃圾處理區的必要走道。

公寓大廈的停車格面積,係專屬停放車輛的空間,示意圖。(資料照)公寓大廈的停車格面積,係專屬停放車輛的空間,示意圖。(資料照) 雖然法規尚未訂定明確上限,但市場上新建案的合理總公設比(扣除車位面積後),住宅電梯大樓(11樓以上)通常約30%至 35%。以一棟公設比35%的電梯大樓為例,未分配車道公設只占整體公設的一小部分,其餘仍為梯廳、機電室、水箱、消防空間與休閒設施等。真正值得關注的並非這些必要的公共通道本身,而是應該分配給車位買受人的那部分車道面積,是否被建商不當地灌入了全體住戶的公設之中。

在市場實務上,判斷建商分配是否合理的核心指標就是「車位權狀坪數」。若車位登記面積低於8坪,例如僅有4至6坪,這就意味著建商可能將應由車位買受人負擔的車道面積,轉嫁到樓上住戶的大公設中。這種做法帶來的後果是多重的:不僅抬高房屋總價、造成公設比被「灌水」而虛胖,更扭曲了「使用者付費」原則,讓未購車位的住戶無端承擔額外負擔,最終影響所有購屋者的權益。

重新檢視「虛坪改革」

近年來內政部推動的「虛坪改革」,其核心目標在於回歸使用者付費原則。政策希望將停車空間的所有成本,包括停車格與車道,都由購買車位的住戶自行負擔;至於未購車位的住戶,則不應再被迫分攤車道公設面積,以確保公設比能真實反映居住空間的使用情況。

虛坪改革主要針對停車位車道、免計容積項目等兩大項檢討,但可能讓建商有更多操作空間。(資料照)虛坪改革主要針對停車位車道、免計容積項目等兩大項檢討,但可能讓建商有更多操作空間。(資料照) 內政部「虛坪改革」明確目標在於,讓原本未分配至停車位的車道公設(即「大公」)全數併入停車位,登記為專有部分,計坪但不計價。此舉立意在於讓停車空間的權屬與使用責任更一致,同時避免建商將車道面積灌入全體住戶的公設中,造成公設比虛增。

然而,理想與現實之間往往存在落差。正如俗語所說「羊毛出在羊身上」,建商可以透過提高銷售單價或車位價格,輕鬆彌補「不計價」的車道成本價差。更何況,許多建商規定購屋戶須同時購買停車位,這讓「不買車位免負擔車道」的改革原意也將落空。

更深層的問題在於,當車道公設納入停車位後,公設比計算公式的分子與分母會同時減少車道公設面積,從而降低公設比數字。這純粹是數字遊戲,並未真正改變地下室的共用屬性,也無法根除問題核心。若單純為降低公稱的公設比,根本沒有必要將停車位從共用轉換成專有化。

值得警惕的是,停車位產權「專有化」的結果反而可能讓建商有更多操作空間,造成產權複雜化、管理維護責任模糊、乃至未來修繕決策困難等問題。

更重要的是,原本屬於社區共有的資源——地下停車場暨防空避難空間,將失去公共財的公益共享精神,轉變為具有排他性的私人財產權,違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所彰顯的社區主義理念,進而衍生諸多後遺症,這樣的改革終將得不償失。

公寓大廈地下停車場,也是社區防空避難空間,若轉變為具有排他性的私人財產權,將衍生諸多後遺症。(資料照)公寓大廈地下停車場,也是社區防空避難空間,若轉變為具有排他性的私人財產權,將衍生諸多後遺症。(資料照) 結論:回歸合理分配原則

真正的改革無需過度複雜化。主管機構只要在現有法令與實務基礎上,嚴格監督車道面積的合理分配即可。判斷的核心指標其實很簡單:標準的停車格約4.1坪(以尺寸2.5公尺 × 5.5公尺計),含車道持分的合理坪數應為 8至10坪。

法令應該明確規範車位登記坪數的下限標準,杜絕建商將原本由車位買受人負擔的車道面積轉嫁至大公設中,造成公設比被灌水虛增。同時,應強化預售屋資訊揭露,要求建商詳列車道面積分配方式,並建立違規罰則,遏止不當轉嫁行為。這不僅能維護公平原則,還能讓購屋者更透明地評估成本,避免落入數字陷阱。

唯有如此,「虛坪改革」才能真正落實保障購屋者權益的初衷,而非淪為建商操弄公設比數字的工具。改革的目標應該是讓資訊更透明、責任更明確,而不是創造新的模糊空間。當我們回歸最基本的「使用者付費」、「合理分配」與「公設共有」原則時,所有複雜的問題其實都能迎刃而解。

(作者為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退休教授、台北市糖廍文化協會創會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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