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葉正興
中秋連假返鄉時,我特意走國道三號,想避開國道一號的車潮,卻仍遇上一陣陣「塞流」。主因是俗稱「路隊長」的駕駛,速度不快卻長時間佔據內線車道,迫使車陣動彈不得。
車輛龜速行駛於國道內側超車道,小心吃上行駛過慢的罰單。 (資料照)
依規定,國道最高速限為110公里。依照「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若行車速度超速未逾10公里且情節輕微,員警可予勸導免罰。然而,內線是超車道,不是巡航道,許多人卻以時速100至110公里「定速行駛」,與中外線車輛並行。後方駕駛若不想忍受,只能切到外線,與大貨車爭道,增加危險。
根據高公局統計,2023年國道事故達4萬6630件,較前一年增加近兩成。肇因前三名為「未保持安全距離」、「未注意車前狀態」、「變換車道不當」,這些都與內線長期被占用有關。當後車被迫頻繁變換車道,追撞與急煞的風險自然升高。
事實上,法律早有明文:高速公路內線為超車道,若超車後未及時回中線,或未以最高速限行駛而造成堵塞者,可處6000至1萬2000元罰鍰。但現實中,多數駕駛人對此一無所知,甚至誤以為待在內線更安全。法規與實際用路習慣之間,存在明顯落差。
國道內線、中線與外線車道都有各自的最低速限規範,若違規都將被開罰。(資料照,擷取自新北市裁決處臉書粉專)
改善方法,除了加強執法,還有三點值得推動:
第一,科技執法:不應只抓超速,還應發展「內線占用偵測系統」,利用AI影像判斷車輛是否長時間占道,以數據輔助取締。
第二,教育改善:駕訓與換照教育應明確傳達「內線是超車道」觀念,透過影片與案例,讓學員理解危險性,而非只學考試技巧。
第三,動態引導: 巡邏警車可利用後方跑馬燈顯示「請勿占用內線」,高公局看板也能傳達「超車後請回中線」,讓規則更貼近駕駛習慣。
內線不是個人專屬的「舒適道」,而是整體交通效率的快車通道。當每位駕駛人願意尊重規則,國道才可能順暢,事故才能減少。下一次上路,請別再當「內線定速器」,因為一時方便,往往就是大家的共同風險。
(作者從事行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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