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開講》台語支援教師 爭取友善空間

◎ 阿山

台語教學支援工作的現實困境。

一. 硬體設備:

電腦設備老舊(包括使用投影機):課程活動中常有當機或網路無法連線情形。

教室共用:產生物品或置物櫃分配使用,以及整潔問題;跑班級則產生下課時無法休息或備課。

學校台語教學支援工作者,下課後未能有完整備課與休息空間。(資料照)學校台語教學支援工作者,下課後未能有完整備課與休息空間。(資料照)

辦公室位置共用:因教學支援工作者並非正式教職員,學校空間不敷使用時便有此現象,導致教支未能有完整備課與休息空間。

二. 校園人文:

功績主義:有些學校表達—高度期望出賽學生能夠得獎,但未必能提供合作協助;指導學生比賽致使教支無法午休,常使晚上還要處理比賽事項,指導週數長且多為無償。有無學生得獎也列為教支能力的評價中。

科層體制:

依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第十八條教學支援老師於受聘期間,得享有下列權利:

一、對學校教學及行政事項提供興革意見。

二、參與教學有關之校內研習或活動。

三、享受學校各種教學資源。

但在科層體制下教支人員形同外人,此項權利也難以實行,相關權利校方也未能說明/告知,例如法規變更、教育部發文、學生脫序行為處理方式、職場霸凌等;而工作義務校方在受聘報到時也僅是簡單告知。

校方(內)會議如學年會議、教評會等來評價教支人員的教學能力及其他表現,卻未能給於教支人員說明機會;且教學策略若為不適當,校方應及時告知,以避免影響學生受教權或產生親師衝突,而非一昧批評。

台語教學支援老師希望營造更好的教學環境。(資料照)台語教學支援老師希望營造更好的教學環境。(資料照)

教學組長經常是教支人員與校方的對話窗口,轉達事項時卻因教學組長的情感而有差異,例如忽略教支的訊息。

教支人員相關研習未見承辦單位宣導法規上的責任與義務:教學支援工作者所負擔的責任與「教師」相同卻在實境中無法平起平坐。

教支人員的教學無力感有時來自不友善的空間,教學環境不應只是單方的熱情,還需各方面的合作協調才能有共好的情境。

(作者為曾任台語教學支援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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