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開講》防詐與便利 「金融鐵拳」如何揮出

◎ 陳擷安

近期,國內多家銀行為強化防詐,紛紛祭出調降ATM提款額度、凍結久未往來帳戶等措施,引發社會廣泛討論。儘管此舉立意在於保護民眾資產,防堵日益猖獗的金融詐騙,卻也點燃了「防詐擾民」的輿論,質疑過度的管制已犧牲了金融服務的便利性。面對銀行業者與社會大眾的兩難,金管會日前提出三大原則,期盼在安全與便利間取得平衡,但這場關於金融秩序的拉鋸戰,顯然才正要開始。

自由開講》防詐與便利 「金融鐵拳」如何揮出多家銀行近日宣布,調降存款帳戶ATM提款限額。(資料照)

金融詐騙與洗錢防制,一直是各國監理機關的燙手山芋。回顧十年前,兆豐銀行因未妥善處理閒置帳戶與可疑交易,遭美國重罰天價罰款,此案至今仍是台灣金融界的警鐘。這也揭示了銀行業的核心困境:一方面,監理法規要求銀行肩負起防堵不法金流的社會責任,稍有不慎便面臨巨額罰款與商譽損失;另一方面,在「以客為尊」的服務文化下,任何增加客戶不便的措施,都可能招致排山倒海的客訴與民代壓力。第一線的銀行人員,正如同站在鋼索上,被要求同時向左(強化管制)也向右(追求便利),動輒得咎。

金管會提出的「事前評估、事中通知、事後觀察」三大原則,固然為業者提供了方向性的指引,試圖在僵局中找到出路。然而,這套溫和的監理框架,與部分國家的作法形成強烈對比。以美國為例,其金融機構在面對可疑交易時,往往採取更為強硬的「金融鐵拳」姿態。當銀行系統偵測到異常金流,例如一筆與帳戶持有人過往習慣不符的支票存入,銀行的標準程序可能不是聯繫客戶、苦口婆心勸說,而是直接永久關閉帳戶並凍結資金,要求相關人等親赴分行驗證才能解鎖。這種「寧可錯殺,不可錯放」的模式,其背後邏輯是:金融機構的首要職責是維護整體金融體系的穩定與安全,對於可能帶來風險的「問題客戶」,銀行沒有義務提供服務。

自由開講》防詐與便利 「金融鐵拳」如何揮出防詐是金融機構責無旁貸的使命,更是一份社會責任。(資料照,聯邦銀行提供)

台灣社會顯然尚未準備好接受如此強硬的作法。我們習慣了銀行的溫情喊話、警方的耐心說明,甚至將這些視為理所當然。然而,當前的困境是,這種柔性勸說的成效正在遞減,不僅耗費大量行政與人力成本,詐騙集團的手法卻不斷翻新,使得傳統防堵措施形同杯水車薪。單純限縮一般民眾的交易額度,更像是一種無差別的「地毯式轟炸」,雖有部分效果,卻也錯傷了大量無辜的正常使用者,引發民怨。

要走出這個兩難的十字路口,我們需要的或許不是在「擾民」與「放任」之間搖擺,而是一套更智慧、更精準的風險管理哲學。政策的重點應從「限制所有人的便利」轉向「精準打擊高風險的交易」。這需要監理機關與金融機構共同努力,建立更細緻的風險分級(Risk-Based Stratification)系統。與其全面降低ATM限額,不如透過大數據分析,針對剛開立不久即有異常大額金流、交易模式與詐騙熱點高度相關等高風險帳戶,進行更嚴格的監控與即時管制。對於信用良好、長期往來的低風險客戶,則應盡可能維持其金融服務的暢通無阻。

與此同時,社會也必須重新思考「金融消費者權益」的邊界。金融機構的責任是提供安全的交易環境,而非為客戶的錯誤判斷無限度買單。當客戶執意要匯款給素未謀面的海外軍官,或相信所謂「投資老師」的荒唐指令,銀行在善盡告知義務後,或許需要法規賦予其更強的權力,在特定高風險情境下暫緩甚至拒絕交易,並建立「安全港」條款,保護銀行免於後續的法律糾紛。

防詐是一場沒有人能置身事外的戰爭。在便利與安全的天平上,過度向任何一方傾斜都將導致體系失衡。台灣的下一步,不應只是被動地在客訴與罰單之間尋找喘息空間,而應主動出擊,建立一套以風險為本、數據驅動的智慧防禦體系。這需要監理的智慧、業者的決心,以及社會大眾對於「建立金融秩序,人人有責」的共識。唯有如此,我們才能真正築起一道有效抵禦詐騙的防火牆,同時保障絕大多數民眾的金融自由與便利。

(作者為科技集團法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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