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范綱智
當今社會對藥品安全的要求日益嚴格,但中藥卻長期游離於藥政監管體系之外,凸顯出我國制度設計上的結構性缺陷。儘管名為「藥」,中藥在行政分工中卻往往未能比照其他藥品納入相同的監管標準與治理架構。
當今社會對藥品安全的要求日益嚴格,中藥卻長期游離於藥政監管體系之外,凸顯出我國制度設計上的結構性缺陷。圖為中藥示意圖。(資料照)
這一問題可追溯至衛生福利部設立之初,原隸屬行政院衛生署的中醫藥委員會被納編為中醫藥司。該司現行業務涵蓋範圍廣泛,包括:中醫藥管理政策之規劃、推動及相關法規之研擬;中醫醫事人員管理與醫事人力發展政策之規劃、推動及相關法規之研擬;中醫醫事機構管理政策之規劃、推動及相關法規之研擬;中藥(材)之管理與品質促進政策之規劃、推動及相關法規之研擬及其他有關中醫藥管理事項。
然而,這樣的制度設計同時涉及醫事管理、文化推廣與藥品監管等多元面向,導致中醫藥司難以在各領域發揮專業深度,反而造成職責重疊與權責不明的行政困局。
為此,建議衛福部應依據業務性質進行合理分工與組織重整:中醫人員與機構管理業務應回歸由醫事司統籌;中藥相關業務則應全數交由具備藥政專業的食品藥物管理署統一管理;至於教育推廣與文化傳承,則可由教育部、文化部或原民會等相關單位分別負責。
中藥要邁向現代化與國際化,品質與安全是最基本的門檻,衛福部應從制度面進行改革,釐清監管責任,讓中藥真正成為經得起檢驗、值得信賴的健康選擇。(資料照)
中藥固然承載豐厚的文化與歷史意義,但只要作為「藥品」使用,就必須接受與現代藥品等同的品質控管與風險管理。若僅以「文化」為名,逃避科學監管,最終恐讓文化淪為藥害的遮羞布,侵蝕民眾對中藥的信任。因此,筆者呼籲衛福部應正視此一問題,確立中藥的「品質與安全」為核心管理原則,並由食藥署負責中藥之製造、調劑、進出口、販售與陳列管理,同時導入一致性的品質標準與流向追蹤制度。
此外,為強化制度過渡與橫向整合,建議組織轉型期間可由食藥署主導成立「中藥品質流向與藥害防治聯合小組」,與中醫藥司、醫事司等單位定期會商,建立跨司通報與資訊整合平台,強化協同治理。
中藥要邁向現代化與國際化,品質與安全是最基本的門檻。政府應從制度面進行改革,釐清監管責任,讓中藥真正成為經得起檢驗、值得信賴的健康選擇,而非長期處於法律與制度邊緣的灰色地帶。
(作者為藥師)
自由開講》是一個提供民眾對話的電子論壇,不論是對政治、經濟或社會、文化等新聞議題,有意見想表達、有話不吐不快,都歡迎你熱烈投稿。請勿一稿多投,文長700字內為優,來稿請附真實姓名(必寫。有筆名請另註)、職業、聯絡電話、E─mail帳號。
本報有錄取及刪修權,不付稿酬;錄用與否將不另行通知。投稿信箱:LTNTALK@gmail.com
編輯精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