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忠憲
台灣自由到敵人都能教你怎麼被消滅:這不是言論自由,是自廢武功
從納粹 cosplay 到武統宣傳,為何台灣該學學德國的《刑法》第130條?
在台灣,竟有人可以公開穿著納粹制服、佩戴納粹臂章,模仿希特勒行納粹禮;也有人能夠堂而皇之宣稱「中國可以武力統一台灣」。這一切,在某些人口中,叫做「言論自由」。但——言論自由不是暴力自由。
在台灣,竟有人可以公開穿著納粹制服、佩戴納粹臂章,模仿希特勒行納粹禮。(資料照)
一、語言的假中立,其實是威脅
言論自由是民主社會的核心價值,但當它被用作貶抑與操控的工具,便是對自由本身的摧毀。美國雖以第一修正案廣泛保障言論自由,仍對誹謗與煽動暴力有所限制。而德國更進一步,將「侮辱、貶抑他人並損害其尊嚴」的言論,納入《刑法》第130條「煽動民族仇恨罪」中加以懲罰。
這種界線劃得很清楚:攻擊人性與社會基本價值的言論,不能用自由之名豁免。
二、當自由變武器:極權如何利用民主漏洞
主張中國可以武力統一台灣,表面是一種政治觀點,實則是語言中的隱性暴力。根據語言哲學的「隱含語意」(impliziter Gehalt),這類言論不只陳述「中國會統一台灣」,而是預設「台灣沒有主權」、「人民不值得選擇未來」,這與說「連德國人都能讀書」本質上無異——看似中立,實則貶抑。
這些話語還往往透過「狗哨語言」進行包裝,不直接說「你們該被消滅」,卻持續暗示「這是你們無法逃避的命運」。
這不是真正的理性討論,而是極權話語輸入民主制度的捷徑。當媒體平台、政論節目、社群帳號持續灌輸「統一是自然趨勢」、「武力統一合理合法」時,真正反對的聲音卻難以取得相同能見度,演算法與假訊息的助攻更讓平衡崩解。
三、德國怎麼做?我們該學的不是寬容,而是邊界
德國《基本法》第五條雖保障言論自由,但明確透過《刑法》第130條與第86a條禁止以下行為:
• 否認納粹大屠殺
• 散播對特定族群的仇恨與侮辱
• 公開使用納粹符號或舉行新納粹集會
例如 2005 年,德國法院禁止新納粹團體舉行魯道夫·赫斯紀念活動,認定該行為將傷害受害者尊嚴並破壞社會秩序。
反觀台灣,一個人可以穿納粹制服走進政府機關,只要聲稱是「cosplay」,警方甚至不會攔。有人可以主張「武統台灣」,還能被邀上政論節目解釋:「這是一種『統一思考』,大家要多元包容嘛~」
也有人能夠堂而皇之宣稱「中國可以武力統一台灣」。圖為已離境的中配亞亞。(取自抖音)
這不是多元,而是失控。
四、不是壓制,是保護:對抗語言暴力的法律底線
我們常被教導:對抗惡劣言論的方式是更多言論。但在資訊科技革命之後,權力與媒體結構極不對等的現實中,這理想早已破產。當極權語言能自由蔓延、民主語言卻被邊緣化,單靠反駁並不足夠。
我們應比照德國經驗,透過立法明確禁止下列言論進入公共論壇:
• 鼓吹敵國(如中國)對台動武
• 否認台灣主權、抹煞民主制度
• 散布激化族群、危害安全的假訊息與語言操弄
這不是限制言論,而是防衛社會。我們不是要壓制異議,而是要劃清自由與毀滅之間的界線。
五、醒醒吧,這不是言論自由,而是極權滲透的演練場
台灣不是太自由,而是太不懂自由的底線。我們把德國血淚換來的歷史教訓當笑話,把極權的話術當觀點,最終的下場,絕非更民主,而是一步步自我侵蝕。
自由,不該是讓敵人上台教你怎麼被消滅的麥克風。那不是包容,是自廢武功,是國家級的斯德哥爾摩症候群。
正如 Hannah Arendt 所說:「當言論的自由變成毀滅自由的工具,自由便已喪失。」
如果我們無法分辨什麼是「言論自由」,什麼是「以自由之名的威脅」,那麼我們遲早會在掌聲中失去說話的權利。
(作者為資安學者)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李忠憲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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