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擷安
近期震驚社會的「剴剴案」,讓人們再次深思台灣兒童保護制度的漏洞與改革必要性。2023年12月,年僅1歲10個月的男童剴剴因長期遭受保母虐待,最終不幸喪命。這起案件不僅激起民眾的憤怒,更引發社會各界對兒童保護機制的嚴肅討論。法院外,上千名群眾齊聚,要求判處涉案保母死刑,並推動虐童刑責加重法案。審判長林鈺珍強調,司法審理將秉持公正,但此案背後所折射出的社會問題,遠不只是個別案件,而是兒童保護機制全面檢討的必要時刻。
剴剴案開庭,民眾聚集在台北地院寶慶園區外,手持白花到場聲援。(資料照)
剴剴案顯示出台灣現行兒童保護網絡的諸多缺陷,特別是在高風險兒童的早期識別與援助方面。當前的社會福利機構雖設有兒童保護專線,但舉報機制尚未普及,社工人員的人力與資源亦顯不足。許多幼童長期遭受虐待卻無人察覺,導致悲劇發生。政府應強化跨部門合作,建立更緊密的社會安全網,例如強制性地將托育機構與醫療單位、社福單位聯繫起來,確保嬰幼兒定期接受健康檢查,並讓醫護人員具備辨識受虐兒童的能力。一旦發現可疑案例,即可迅速啟動介入機制,避免類似悲劇重演。
目前,台灣的兒童保護政策分散於不同機構,包括社會福利機構、警政單位與檢調系統,導致各單位權責不明、通報效率低落。參考國際先進國家的做法,例如英國的「兒童專員」(Children's Commissioner)制度,台灣應考慮設立獨立的兒童權利專責機構,負責監督全國兒童保護政策的執行,並確保相關法規的落實。該機構應具備足夠的資源與權力,能夠主動調查兒童虐待案件,甚至向立法機關提出政策改革建議,以確保所有兒童都能夠在安全的環境中成長。
為讓台灣幼兒獲得更周全保護,長庚醫院成立「兒少保護中心」,並出版各種輔助影視教材,作為第一線人員處理兒虐的標準流程參考工具。(長庚醫院提供)
除了建立完善的法律與監督機制,提升兒童自身的保護意識亦是關鍵。在學校教育中,應納入更多有關自我保護的課程,例如如何辨識潛在的危險、向可信賴的成人求助、以及如何應對可能的身心虐待。此外,社會大眾也應強化對兒童權利的認識,使家長、教師與照護者都能敏銳察覺可能的虐待行為。透過學校與家庭的共同努力,才能真正降低兒童受虐的風險。
剴剴案引發民眾對虐童刑責的強烈關注,許多聲音要求將虐童致死的刑責提升至無期徒刑或死刑,並明訂虐童案件不得假釋。此舉雖能有效震懾潛在的施虐者,但如何兼顧司法公正與刑罰效益,仍需審慎考量。政府應透過修法,對虐童案件建立更明確的判刑標準,並提高執法機構對此類案件的調查能力。此外,必須確保兒童保護機構能夠有效運作,讓高風險家庭獲得適當的監督與支持,避免虐待行為發生。
剴剴案不僅是個別的司法案件,更是對台灣整體兒童保護體系的一次重大考驗。(資料照)
剴剴案不僅是個別的司法案件,更是對台灣整體兒童保護體系的一次重大考驗。面對兒童虐待事件頻繁發生,政府與社會必須採取積極行動,從建立更強大的保護網絡、增設獨立專責機構、加強兒童自我保護教育,到完善法律與刑責改革,全面提升兒童保護制度的效能。唯有如此,才能真正確保台灣的每一位兒童都能夠在安全、關愛與尊重的環境中成長,避免下一個悲劇的發生。
(作者為科技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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