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明哲
只要被中國政府指控牽涉「國家安全」的案件,從逮捕到審判基本都是「秘密」進行,不可能真正「公開」。
我自己在2017年那場有如戲劇被中國政府安排好的審判,也是在李凈瑜國內國外努力奔走和控訴下,才爭取到的「特例」。
我2017年那場有如戲劇被中國政府安排好的審判,也是在李凈瑜國內國外努力奔走下,才爭取到的「特例」。(法新社檔案照)
我們認為的「公開」,起訴書、判決書都是可供公眾瀏覽、公評,審判開放給家人旁聽。但中國的「公開」,大概就是「公開」給當事人和中國政府國家安全相關人員。
所以中國不會和外界正大光明公布富察總編輯的具體犯罪事實,更不願意光明磊落的讓旁人確認富察總編輯的人身安全。
因為公布富察總編輯的判決書,只會讓這份判決書成為中國打壓言論和出版自由的鐵證。
因為富察總編及所有的行為,就是在台灣「合法」出版書籍。
只會證明中國雖然號稱自己是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但卻不願意遵守現代文明國家基本的法治精神。
八旗文化總編輯「富察」李延賀遭中共關押逾2年,被中共「秘密起訴」。(翻攝臉書)
因為富察總編即在任何民主國家,他的所作所為都會贏來「尊敬」
這樣的國家,卻好意思批評台灣不保護在台中國配偶,倡導「武力入侵台灣」的言論自由。而台灣竟然也有一些人在捍衛這些武力入侵的言論自由,卻對富察總編輯的「言論自由」,一句話也不敢吭聲,這群人言行的「虛偽」是台灣最應該被鄙夷的。
我對中國政府從來沒有任何期待,和中國政府說現代文明,只能是緣木求魚。
我只想告訴中國政府:「綁架式的恐嚇只會激起台灣人對中國的反感與唾棄,我們不願意背離文明價值,向野蠻的統治妥協。」
對於擁有民主自由的台灣來說,野蠻統治文化的中國,當然是「敵國」!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李明哲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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