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文卿
近年來中國透過各種方式,利誘收買退役軍官甚至將領,滲入軍中各階層竊取各種軍事機密,並吸收現役軍人為其下手。相關案件層出不窮,甚至變本加厲,嚴重危及國家安全,對軍中士氣影響甚大。而這些案件被查獲後,移送司法機關審判結果,或者輕判,甚至無罪,毫無嚇阻警惕效果。
統派立場鮮明的陸軍退役中將高安國涉違反國安法發展組織罪,已被移送高檢署偵辦羈押禁見。(取自高安國臉書)
賴清德總統基於國家安全考量,指示國防部研議恢復軍事審判制度。賴總統當然知道此舉必然會引起在野黨,尤其是親中人士的嚴厲批評。果不其然,藍媒及名嘴們鋪天蓋地罵說是綠色恐怖,甚至危言聳聽說民進黨要恢復戒嚴。但是與其讓中共無所忌憚的持續滲透,加強我們的國安防護網,使其更嚴密並得以防患未然,其實是必要的措施。
此外,依據國防部的說明,恢復軍事審判制度不僅對平民百姓毫無影響,即使是軍人也是限於觸犯《陸海空軍刑法》有關之軍事犯罪(如違反效忠國家職責罪章等)。也就是說,軍審案件限於「軍人職務上犯罪」。至於軍人的「一般犯罪」案件則仍由司法機關辦理,因此所謂將侵犯人權之說,實屬無稽之談。
另有人說,軍事審判應僅適用於戰時,平時不適用。但是,現在戰爭的型態,早已不僅限於戰場上槍砲的攻擊了,平常的資訊戰、網路攻擊對癱瘓敵方戰力的威脅,可能比真槍實彈的火網交織更可怕!更何況現在中共的軍機、艦艇成天在台灣四周繞來繞去,甚至破壞我們的海底電纜,無人機更是隨時就飛到台灣上空。也就是說,現在已很難區分何時是戰時或平時了。因此國軍必須隨時備戰,而全民的精神武裝更不能一刻稍有鬆弛。
當然,為避免軍事審判有侵犯人權之虞,甚至被誣指為政治迫害,除涉及的軍事機密內容不得公開外,軍事審判之過程,仍必須與司法審判一樣的公開透明。而執行軍事審判的軍法官,除必須具有部隊實務經歷,熟諳軍事機密等級區分外,仍必須具有一般司法官的資格。因此,軍事審判將更嚴謹,但不是更嚴酷。維護國家安全及保障人權,二者都必須兼顧。
(作者為環保服務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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