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暗流浪者
每年二二八都必須提起的客觀事實。
日本是在1952年4月28日《舊金山和約》生效時才正式放棄台澎主權,日本法務府發布《民事甲438號通達》,明訂台澎人在《舊金山和約》生效時喪失日本國籍。
1947年因查緝私菸爆發的二二八事件,是中國佔領軍對日籍台灣人的跨國屠殺,而非中國內政問題。(維基百科)
也就是說,在二二八事件發生當下,台澎在法理上還是日本領土,台澎人在法理上也還是日本國籍,當時的中華民國只是根據盟軍《一般命令第一號》代表全體盟軍佔領代管台澎而已,根本沒有取得台澎主權,也無權自行歸化台澎居民。
而佔領軍血腥屠殺佔領地人民,更是違反國際法的戰爭罪行。
所以我們一定要記住這些中華民國跟國立編譯館不敢讓大家知道的歷史真相:中華民國自始沒有台澎主權,而且二二八事件的本質是中國佔領軍對日籍台灣人的跨國屠殺,而非中國內政問題。
(作者為時事評論者)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黑暗流浪者臉書
編輯精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