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蕭雄淋
最近中國AI模型DeepSeek在國際推行,外界對其資安疑慮逐漸升高,擔心個資被「送中」。行政院長卓榮泰已要求公務機關全面禁用,而公立大學及研究機構如果有使用需求,則須依規定程序報准核可並採取必要之管制措施後才得使用。賴清德總統也表示,由於地緣政治因素,台灣在經濟文化方面無可避免受到中國的影響甚鉅,我們需要加快腳步發展AI技術,並擴大各領域AI應用服務,建立AI法規治理,強化資料治理架構,與民主國家緊密鏈結,我們要打造具民主價值的智慧科技島,讓台灣更為安全繁榮。
中國的AI模型DeepSeek隱含資安疑慮,台灣公務機關已全面禁用。台灣需加快腳步發展AI技術,建立AI法規治理,擴大各領域AI應用服務,打造具民主價值的智慧科技島。(路透)
台灣要有主權AI,在AI訓練時,就需要大量使用屬於台灣獨有或常用的資料。台灣應建立本土語言、文化、歷史、產業資料庫,避免使用過度西化的資料影響AI訓練結果。台灣可由政府、學術機構、企業合作建立「台灣AI語言資料庫」,涵蓋繁體中文、閩南語、客家語、原住民族語等多語言資料,這是屬於台灣的資料記憶庫。
由於我國著作權法沒有類似日本著作權法第30條之4有關AI資料解析的免責規定,僅在著作權法第65條有一般合理使用(fair use)的概括模糊規定。因此想要建立以台灣資料為中心的AI學習資料庫,不得不考慮到資料庫建立的著作權授權問題。而因資料庫龐大,如果來源要一一得到授權,不僅程序耗費耗時,而且使用範圍有所限制。因為有些權利人不願授權,或授權有一定時間、地域或範圍的限制,利用上不方便。最好的方法,是資料庫主要是一些可以無限制利用的東西,包含著作權法第9條「不得為著作權標的之資料」,例如法令、判決、函釋、公文、公家機關的文告、新聞稿等。再不然就是已經是著作財產權保護年限屆滿的「公共財產」(public domain)的著作。
過去政府機關常常就各機關的典藏作「權利盤點」,就公共財產的著作作成open data。然而各機關就個別著作作權利盤點,往往耗費耗時,所得公共著作或可得利用的著作不多。
依著作權法第30條規定,著作財產權之保護期間,一般著作原則上存續於著作人之生存期間及其死亡後50年,而特定著作(如攝影、視聽、錄音、表演)以公開發表日作為計算基準,原則上自公開發表日起算50年。而計算保護期間,是計算到該保護期間之末年的12月31日為期間之終止。因此,一般著作,如果以作者的死亡日為計算基準,而特定著作,以公開發表日為計算基準,而作全面清查,就有一堆公共財產的著作出現。而凡是公共財產的著作,都可以把它列入AI訓練的資料庫。其中屬於國語及台語的公共財產著作的盤點,由文化部來做;屬於客語的(如客家歌),由客委會來做;屬於原住民的(如原住民歌曲),由原住民族委員會來做。
文化部及政府相關單位若能把所有公共財產的著作整理成目錄,創作者就可以根據這個公共財產目錄,把公共財產的著作活化、加值,這是台灣未來在世界的底蘊。(記者凌美雪攝)
2021年,我曾向文化部李永得部長建議過應全面清查、整理台灣典藏的公共財產著作。我告訴他,如果把所有公共財產的著作整理成目錄,很多創作者就可以根據這個公共財產目錄,拿公共財產的著作來加值。例如整理出台灣的公共財產歌曲(不管國語、台語或客語等),可以就該曲子採譜為詞譜,加以填詞。這填詞的文字本身,就會像宋詞一樣,獨立成為台灣新的文學流派。
當時他曾經找了兩位司長做研議,據說有找下屬單位做研究,但是顯然因為換了部長,沒有追蹤推廣。如今AI時代來臨,台灣需要主權AI,恐怕要重新思考整理台灣公共財產的資料庫。例如文字著作部分,整理國家圖書館的圖書,把公共財產圖書列出來。另外整理伴唱機目錄,把公共財產音樂著作找出來。其他例如美術、建築、視聽、錄音、攝影等,都值得整理公共財產著作。
希望立法院能夠放下黨派歧見,大家同心齊力,建立AI的台灣國家隊。也希望立法院不要刪減或卡文化預算,共同整理出台灣過去使用過的公共財產作品。就像老屋活化一樣,把台灣公共財產著作活化、加值,這是台灣未來在世界的底蘊。
台灣是大家共同的台灣,公共財產著作,也是大家共同的財產。只要尊重作者的著作人格權,大家都可以利用公共財產的著作,AI國家隊更是需要它。
(作者為北辰著作權事務所主持律師、前台北大學法律系博碩士班兼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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