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世長
針對台中市有老師被小六學童持樂樂球棒攻擊,老師報警處理,市長盧秀燕在市議會當場怒批該教師是「不適任教師」,令教育界傻眼。
台中市有老師被小六學童持樂樂球棒攻擊,老師報警處理,市長盧秀燕在市議會怒批該教師是「不適任教師」,令教育界傻眼。(記者蘇金鳳攝)
對此,筆者提出幾點看法。
首先,教育界最忌諱老師把學生「標籤化」,因為這會妨礙學生的身心健康發展。
如今,卻是市長把該名老師「標籤化」,稱他是「不適任教師」,這也是違反教育理念,是「未審先判」,嚴重違反「程序正義」。
其次,根據《中華民國憲法》第15條,「人民之…、『工作權』…,『應予保障』。」市長直接痛批老師「不適任」,這已經可能影響到教師的「工作權」,明顯是違憲!
其三,市長這次的「失言風波」,恐怕重挫她過去累積的良好形象,以及教育人員對市長的信任感!
其四,老師若當真是言行失當,懲處也該考慮「比例原則」!懲處教育人員的方式很多,包含申誡、記過等,不是教育人員「稍有疏忽」,就是不適任,就要解聘。這將令教育人員心寒,甚至反感。
最後,教師面對不講理的家長,認為是「職災」,苦笑就算了!但是,市長是台中市的大家長,怎能只聽議員的一面之辭,就指責認定教師是「不適任」?
市長這次痛批老師「不適任」的政治風波,即使「後來改口」,基層教師恐怕也是心寒。這場失言風波,引起全國教師的怒火,就看市長如何透過智慧來化解了!
(作者為教育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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