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澎孝
日前韓國總統尹錫悅的一場「6小時戒嚴」鬧劇,居然引來了有過33萬4千2百24小時戒嚴紀錄的中國國民黨義正嚴辭的痛詈,國民黨主席朱立倫甚至於還在中常會上痛批民進黨黨團網頁上一則所謂的「戒嚴文」:「再怎麼鴨霸也不該去挺戒嚴」。其正義凜然,除惡務盡的堅決態度,儼然「民主聖戰士」駕臨台灣。
韓國總統尹錫悅3日晚間突然宣布戒嚴,南韓國會漏夜集會否決,尹錫悅4日凌晨主持國務會議通過解除戒嚴令,戒嚴僅約短短6小時。(法新社,本報合成)
既然國民黨對「戒嚴之惡」,有如此深刻的體認,何不挟其立法院優勢,提案將民進黨「戒嚴文」與國民黨「戒嚴史」同列課綱,讓現代學子透過教科書勿忘戒嚴慟史,並永昭後人垂鑑?
國民黨主席朱立倫甚至於還在中常會上痛批民進黨黨團網頁上一則所謂的「戒嚴文」。(記者田裕華攝)
當然,我們公民社會團體們,也應該及時配合國民黨「再怎麼鴨霸也不該去挺戒嚴」的嚴正宣示,發起全民對「戒嚴之惡」的轉型正義再討論!
事實上,尹錫悅僅6個小時的戒嚴,就會如此遭致如此嚴厲批判的原因,就在於「戒嚴」乃是國家因應特殊狀況下的「特別法」,就像俗稱「美國仙丹」的類固醇,絕不能當作日本「龍角散」那樣,有事沒事就來個一小瓢潤喉止咳一般。
就以中華民國23 年 11 月 29日公佈,復於民國38 年 1 月 14 日修正的《戒嚴法》第一條規定而言,就有對頒布戒嚴令的嚴格規範:
「戰爭或叛亂發生,對於全國或某一地域應施行戒嚴時,總統得經行政院會議之議決,立法院之通過,依本法宣告戒嚴或使宣告之。」
當然啦,「戒嚴法」是國民黨引進外來的法律。英文稱之為: 《martial law》。其中martial的意思是「軍事的」。換言之,martial law也就是「軍法」之謂也!
作為亞洲第一個「民主共和國」,雖然中華民國曾經長期處於有法不依,甚至無法無天的狀態中。但是,對於赤裸裸地進行軍法之治,當然還是要有一些「面子工程」。
因此,《戒嚴法》規定只有在發生戰爭或者「叛亂」時,才能夠依照一定的程序來「宣告戒嚴」。
至於我們台灣,早在中華民國之有《戒嚴法》之前,就曾在「殘暴的日寇統治下」,有過一次戒嚴的紀錄。
那是1905年日俄戰爭期間,因為俄國調派其波羅的海艦隊東援,即將通過臺灣海域時,曾傳出俄軍可能對日轄的臺灣進行攻擊。因此,日本總督府於1905年4月14日發佈將台灣沿海地區及澎湖馬公實施戒嚴。
日本治台期間戒嚴共85天 沒殺1人
後來在5月13日也就是俄國波羅的海艦隊行經台灣東部海面之前,進一步擴大為全島戒嚴。然後隨著俄國波羅地海艦隊被殲滅,旋即於同年7月7日解除戒嚴。總共才戒嚴了85天。
很令人意外的是,「光復後」國民黨歷數日寇踞台種種「暴政」,卻沒將這段「台灣首度戒嚴史」清算在內!是否是因台灣自1945年回到「祖國母親懷抱」後,還不到五年功夫就在台灣「戒嚴」了三次有關?
第一次戒嚴是在1947年2月28日「二二八事件」爆發時,時任台灣省行政長官兼警備總司令陳儀上將宣佈「臺北市區臨時戒嚴令」(取自維基百科)
1945年撤台後 國民黨不到5年在台灣「戒嚴」了3次
讓國民黨有些尷尬的是,「日本鬼子」戒嚴85天沒殺一人。但是,國民黨在台灣戒嚴三次,卻從來沒有「人頭不落地」的紀錄!至於,哪次戒嚴殺了多少台灣人?這個問題一直到現在都還有探討的空間。
至於,「祖國母親」為何會對去國50年,剛回歸的台灣「骨肉同胞」,一再痛下殺手呢?這個問題可就是人命交關的法律責任問題了!
因此,到底是國民黨內的哪位領袖?哪位高官?哪些鷹犬爪牙?要負什麼樣的法律責任?不更應該一一查明,讓他們名列史冊,永昭炯戒嗎?
最長戒嚴 從1949年在台直至1987年共38年
當然,最值得公民社會共同探討的是:國民黨從1949年5月20日,開始在臺灣實施戒嚴令,直到1987年7月15日才解除戒嚴的長達38年又56天中,為何國民黨內部沒有自我反省?自我改正的機制呢?
因為,按照《戒嚴法》的規定,只有「戰爭」與「叛亂」才能實施戒嚴,因此,即便在1948年12月10日蔣介石因國共內戰而發布的第一次全國戒嚴令而言,就把距戰場較遠未受影響的新疆省、西康省、青海省、台湾省和「西藏地方」等等「非接戰地區」排除在戒嚴之外。
那為什麼始終未遭內戰戰火波及的台澎地區,卻在1949年5月後持續進行長達38年多的戒嚴呢?尤其是當:
♦️1949 年 10 月 25 日 – 1949 年 10 月 27日的古寧頭戰役證明匪軍無渡海作戰能力。台灣為何要戒嚴?
♦️1950年6月25日韓戰爆發,6月27日,美國總統杜魯門決定派第七艦隊巡防台海阻止匪軍攻台。有了第七艦隊的保護,台灣為何還要戒嚴?
♦️1954年12月3日,美台簽訂了《中美共同防禦條約》,美軍顧問團陸續進駐台灣。台灣更進一步納入了美國主導的「集體安全體系」之中,並在美國支持下,坐穩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席位。為何台灣仍然還要再戒嚴下去?
其實,我們看《戒嚴法》第 11 條的規定:戒嚴地域內,「最高司令官」有11項超越憲法的無上特權,其中,最關鍵的是第一項:
「得停止集會結社及遊行請願,並取締言論講學新聞雜誌圖畫告白標語暨其他出版物之認為與軍事有妨害者。上述集會結社及遊行請願,必要時並得解散之。」
剝奪台灣人民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請願的自由
換言之,就是可以明目張膽地剝奪台灣人民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請願的自由。這也就是台灣「報禁」、「黨禁」之由來!
黨外人士於1979年12月10日組織群眾,訴求民主與自由,終結黨禁和戒嚴,最後爆發衝突,即為美麗島事件。陳菊表示,當時獄方要她寫下遺書,而那時自己唯一牽掛的只有台灣未來。於是她便決定這封遺書要寫給台灣人。(圖取自「陳菊」臉書)
其實,說穿了國民黨戒嚴根本不是為了「反共保台」,而是要防止台灣人民造反啦!更直白的說:
♦️不就是要維護國民黨一黨專政?
♦️不就是要維護蔣家一家「蔣總統」永世不替的地位嗎?
果然,1987年蔣經國解嚴後,共匪迄今仍不敢武統台灣,倒是中國國民黨在13年後就喪失了長期專政的地位。難怪越來越多台灣史的權威學者,視國民黨治台為中華民國對台灣的「殖民統治」。或是台灣遭致二次殖民時期!
總而言之,前事不忘 ,後事之師。國民黨既然如此這般強烈批評尹錫悅的6個小時戒嚴,那就應該會有雅量接受公民社會對國民黨33萬4千2百24小時戒嚴的檢討與省視吧?當然,也唯有載入教科書,才能徹底斬斷諸如民進黨立院黨團網站上鋪出「戒嚴文」這般不見容於國民黨的「悖論」!尊敬的朱立倫主席您說是吧?
(作者為前國大代表)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黃澎孝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