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開講》校園性平案頻傳/北市教育局需徹查 別縱容!

◎ 蔡友立

近日台北市多起校園性平案件見諸媒體,先是國民黨議員耿葳於11月15日揭露「北市某國中爆校園霸凌…她求助老師無果「最後被性侵」!校方遭控包庇」,後有國民黨議員鍾沛君揭露『北市國小男同學誤闖女更衣室 受害女學生被迫寫「悔過書」』,兩個案件均見校方(校長)、導師不法,然詳閱台北市教育局之說法方知台北市教育局才是台北市校園性平案件層出不窮的根源。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耿葳(右4)15日揭露北市某國中爆校園霸凌,受害女學生求助老師無果,最後被性侵!(資料照)國民黨台北市議員耿葳(右4)15日揭露北市某國中爆校園霸凌,受害女學生求助老師無果,最後被性侵!(資料照)

國中性侵案大要如下:受害女學生從2022年至去(2023)年就被同儕及學長姐霸凌,其中還被一名男學生長期霸凌,期間這名女學生曾多次向老師反映,卻得到先熟悉環境的要求。不料,這名女學生去年11月至今(2024)年3月甚至被該名男學生多次猥褻。經學校輔導室介入、通知女學生家長到校後,才得知女學生慘遭男學生性侵,但期間輔導主任卻提出疑似包庇男學生說法,讓女學生受二次傷害。

北市教育局副局長陳素慧指出,目前掌握校方對此案調查結果沒問題,對於校園內發生此事也相當遺憾,目前該涉案男學生將被懲處、接受性平教育。至於議員提到的學校輔導主任說法,若是在4月間校安通報前就出現這樣說法,顯然非常不合適,後續也會進行了解。

根據報導內容,該案相關老師已涉及知悉未通報、且發生後續性侵害案件,違反性平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規定,應處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再發生性侵害一事,應依性平法第四十四條解聘校長、教師,同條第三款甚至課予學校與主管機關告發之義務。

台北市教育局對校方(校長)、教師應受罰、與被解聘一事、不置一詞,且未盡告發義務,實有包庇之嫌,並有公務員使他人不當利得(應罰而未罰)之貪瀆、圖利之違法(貪汙治罪條例第六條)。

北市某國小上月有男學生誤闖女更衣室,女同學報告老師後,卻被要求寫「思考學習單」。(北市議員鍾沛君提供)北市某國小上月有男學生誤闖女更衣室,女同學報告老師後,卻被要求寫「思考學習單」。(北市議員鍾沛君提供)

女學生被迫寫「悔過書」大要如下: 台北市某國小一名男學生在游泳課後誤闖女更衣室,導致多名女學生受到驚嚇,向班導師反映,班導師通報輔導組。班導師連續三天召集女學生,反覆詢問事發經過。班導師不僅未依性平案件通報程序辦理,還要求女學生們寫下悔過書,內容甚至提及「錯在給老師添麻煩」。

教育局聲明,查本案學校於知悉此案當日即依法完成校安通報與社政通報,並由性平會決議依符合公益性質,代為檢舉調查。針對本案議員質詢提及該校教師行為,學校業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第9條之規定,於接獲檢舉後召開校事會議。

此案班導師、輔導組老師均知悉,校方如已完成(假設) 校安通報與社政通報(曾發生未通報卻宣稱通報,以及通報內容與事實不符等情事),校長亦知悉,校方亦應即時啟動輔導,但卻任由班導師違法。

在此情況下,教育局將責任完全推給導師,未追究校方、輔導老師可能之違法,亦有縱容之嫌。

台北市教育局違法包庇校園性平案件、放任學校扭曲性平事實、盡信校方說詞造成性平案件層出不窮、恣意縱放違法之教育人員而有應罰而未罰之貪瀆與圖利,檢調人員應積極深入調查台北市教育局之不法,以斷校方僥倖不法之心。耿葳、鍾沛君兩位國民黨籍市議員不自陷於黨籍之私,勇於為維護台北市兒童權利發聲,大眾應給予肯定。

(作者為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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