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學獎
上月底(30日)晚間新北市警局土城分局清水派出所劉宗鑫所長,因執行路檢盤查,遭女毒蟲駕車兩度拖撞護欄,導致傷重不幸因公殉職!警界痛失英才,令人心慟不捨。
圖為監視畫面拍到劉宗鑫被拖行畫面,警方將肇事女駕駛陳嘉瑩逮捕到案。(記者翻攝,本報合成)
兵法云:「策之而知得失之計,作之而知動靜之理,形之而知死生之地,角之而知有餘不足之處。」警察工作危機四伏,凡事當有勇有謀、避實擊虛,若以「硬碰硬」方式極易造成傷亡。警察要有「飛行員」般的重視自己的生命,失去一時的績效並不可恥,喪失了生命才是一世的可惜!
綜觀美國警察在盤查可疑車輛時,駕駛人若未按照警察的指令,完成停車熄火的安全作業下,員警是不會輕易趨前盤查的。更不會「以人攀車」做出危險的動作,因為「車輛機械的動力」,永遠大於「人體極限的抗力」。所以員警當改變執勤觀念與危險認知,才能保護自己的身體及生命安全。
「見獵心喜」!是警察在執勤中常犯的錯誤!每當發現可疑犯罪人車跡象時,為完成任務而「使命必達」,經常演出奮不顧身的「博命追緝」。殊不知當發現「績效」在眼前時,其實才是危險的開始。因為「逼虎易傷人」,所以才有「窮寇莫追」的道理啊!
希望未來員警能改變執勤的觀念及作為,在盤查車輛尚未完全熄火前,要保持安全距離,更不可將頭手伸進車內企圖關閉引擎鑰匙,因為現在的汽車很多設計是用感應晶片裝置來發動的。
犯罪者「跑的了一時、逃不了一世!」,警察失去暫時的績效,再佈線查緝即可追回,員警應採以「智取」為上策,而非以「武奪」來爭取績效,發揮警察「智勇雙全」的精神,才能減少及避免勤務中人員的傷亡。
(作者為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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