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逸南
近日,國史館出版《楊西崑先生訪談錄》,該訪談為1992年完成,2024年9月出書,其中第164頁記載有關我國安全與武器售予問題:卡特總統曾經一再表示,台灣安全問題放在綜合法案裡是沒有必要的,意思就是說《台灣關係法》(英文簡稱TRA)內不必提及我國的安全問題。如此一來,若是《中美共同防禦條約》失效(按即1980年1月1日終止),而我們又無法向美方購買武器,勢必會造成我國安全上很大的顧慮。這是一件很嚴重的事。
一九六九年姑河渠灌溉工程落成時合影,前坐左四戴黑墨鏡者為著名的非洲先生前外交部次長楊西崑。(國合會提供)
又指出,「我們走參、眾兩院路線,請麻薩諸塞州的參議員愛德華甘迺迪(Edward Kennedy)以及加利福尼亞州的參議員克蘭斯頓(Alan Cranston)在1月22日聯合提出一項條款。該項條款內容是『假定有任何一件事,中共方面會影響到台灣的安全,白宮必須要立刻通知國會』,這項條款保障了台灣的安全」
查前述甘迺迪參議員等提案,後來成為TRA第三條C項之規定,(C)對於在台灣的人民之安全,或社會或經濟制度之任何威脅,以及因此而導致之對美國的利益的任何危險,總統應立即通知國會。總統與國會應遵照憲法的程序,決定美國為應付任何此種危險,而應採取之適當的行動。
又TRA的安全條款之制定,亦揭露於1979年12月出版《The Taiwan Pawn in the China Game:Congress to the Recure》,其中譯本《台灣關係法析論》(1981年4月出版),第73、74頁當時Bob Dole, Richard Stone,Dennis DeConcini,John Danforth, ,John Glenn,Frank Church等參議員及Lester Wolff眾議員等強烈支持。其中Glenn認為「台灣的安全必須維持」「The security of Taiwan must be maintained」(見The Washington Post, January 25,1979)。
如今,TRA對於印太地區,包括西太平洋地區維持和平、安全與穩定,扮演重要角色。事隔多年,回顧楊西崑先生1978年12月間,以總統特使身分赴華府交涉兩月餘,力促美方通過TRA,以及前述參、眾議員們支持TRA的遠見,我們應該感恩與懷念。
(作者為仲裁人)
自由開講》是一個提供民眾對話的電子論壇,不論是對政治、經濟或社會、文化等新聞議題,有意見想表達、有話不吐不快,都歡迎你熱烈投稿。請勿一稿多投,文長700字內為優,來稿請附真實姓名(必寫。有筆名請另註)、職業、聯絡電話、E─mail帳號。本報有錄取及刪修權,不付稿酬;錄用與否將不另行通知。投稿信箱:LTNTALK@gmail.com
編輯精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