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潔
早安台北。幫忙回應一下藍白立委對大法官的質疑。
大法官問:憲法規範立法院的核心職權是什麼?圖為憲法法庭。(資料照)
大法官問:打弊是憲法賦予立法院的權力嗎?民眾黨立委昨日被問後,於臉書發文表示立法委員就是要來打弊啊,不然要幹嘛?
欸.....不是喔!人家大法官請問你的是,憲法規範立法院的核心職權是什麼?
憲法規範立法院的核心職權是什麼?
查弊這事,憲法規定私人違法有司法調查,公務員違法是監察院調查,沒有說大家選你立法委員出來的主要工作是打弊啊!
都說了好幾次,調查權是輔助性權力,目的是讓你做好〔訂立法律〕、〔監督行政〕和〔預算審查〕三件事,不是讓你不務正業,喧賓奪主。
一個水果罐頭工廠,目的在生產水果罐頭,公司當然也可以有市場調查部,以了解市場的反應,但你的本職就是生產水果罐頭、不是開民調公司啊!
所以,我也非常支持要給立法院輔助性的調查權,不然委員們沒有武器很難打仗,但目的是作戰不是做武器,不要弄錯重點。
藍白委偷渡修改憲法,非常不對!
輔助性權力不是你的本質,一旦他僭越侵犯到其他權力分立機構的本職,例如監察院,例如司法院,等於用立法委員職權行使法,在偷渡修改憲法,非常不對!
請分清楚憲法上的目的性權力和手段性權力,大法官的問題很清楚,是各位本末倒置,傻傻分不清啊!
(作者為國立陽明交大特聘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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