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博硯「說」法》國民黨或許應該直接修憲

國民黨利用國會的權限做為武器向執政的民進黨發起攻擊,是必然之理,但國民黨恐怕得思考一下,如何在合於現行憲法架構的要求下發動攻擊,倘若覺得現行規定都不讓人滿意,不如直接提出修改憲法規定來符合國民黨想像中的憲法架構,如此一來,才更名正言順。

胡博硯/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

今年一月大選結束後,國民黨重新成為國會第一大黨。沒有執政權的國民黨,立法院勢必將是最重要的政治舞台。而立法院開議後,的確也看到國民黨提出很多改革法案,例如國會調查權的改革。

事實上,許多改革議題民進黨也曾經提過,只是沒有付諸實現,角色對調後,過去許多沒有兌現的支票就成了國民黨主打的議題。不過,改革無法推動,除了政治的現實外,還得顧慮憲法的規範。例如,最近國民黨委員提出的總統選制改成絕對多數決,若第一輪投票無法決定總統當選人,則以第二輪投票定之。這個想法在郭台銘競選總統之際就曾提出過,其實許多國家目前也都採行,就政治穩定度而言,或許這是個正面選項,但目前我國總統選舉制度在憲法增修條文修改為總統直選時,並沒有採納這個做法,因此,這樣的改革方案是否符合憲法規定就是個大問題。而國情報告的制度當年由於總統是由國民大會選出,便由總統向國民大會提出報告,不過當年李登輝總統向國民大會進行國情報告時,也聽取意見回答問題,並非採行一問一答的方式。

沒有執政權的國民黨,立法院勢必將是最重要的政治舞台。而立法院開議後,的確也看到國民黨提出很多改革法案。(資料照)

我國立法院目前的質詢制度採一問一答,並非是每個民主國家的議會質詢方式,但一問一答,有不易迴避問題的優點,卻也有無法針對政策做完全的陳述的缺陷,因此我們的質詢常常不是政策辯論,而是官員與委員間的鬥嘴。但立法院對行政院的質詢有其意義。憲法規定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行政院還是最高行政機關,但憲法中關於總統的部分,條文數並不多,行政院長至立法院備詢前必須提出施政方針與報告,那麼總統可以提什麼給立法院?且提出的政策方針是否是總統權限可以決定的?國民黨在選舉的時候,說要組聯合內閣,選完又說要質詢總統,兩者邏輯很不一致。更別說還要訂個藐視國會的規定,既然要有罰則就必須清楚明確,更何況最終還必須經過司法判決,倘若法院不認為藐視,豈不是打臉國會,這個問題在立法時就必須考量進去。

而國會調查權的部分,並非不能訂,重點在於立法院除了一問一答的質詢外,本就擁有調查權限,只是這個權限如何行使是過去修改《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的時的爭議,因為稍有疏漏就可能侵害監察權。另外,就司法權的保障上,即便是偵查階段也屬於廣義司法的範圍,這也是大法官在文件調閱上要求必須謹慎的原因。只是關於進行中的事務放著現有的質詢權不用,又另外弄個調查權,邏輯上也很難理解。

國民黨利用國會的權限做為武器向執政的民進黨發起攻擊,是必然之理,但國民黨恐怕得思考一下,如何在合於現行憲法架構的要求下發動攻擊,倘若覺得現行規定都不讓人滿意,不如直接提出修改憲法規定來符合國民黨想像中的憲法架構,如此一來,才更名正言順。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評論網】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相關新聞

編輯精選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