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開講》文化產業再次升級 民間資金的挹注不可缺席

馮勃翰

《魷魚遊戲》前年在全球大紅,一夕之間,觀眾開始討論臺灣能不能拍出同樣成功的作品?過去一年,電影《咒》和影集《模仿犯》接連在 Netflix 創下全球收視佳績,證明只要強化製作能力和市場導向,臺灣也能拍出可以打進國際的內容。但是像這樣的作品會是特例嗎?台灣是否有機會可以系統性、源源不斷地對外輸出文化內容?

台灣影集《模仿犯》劇照。(Netflix提供)

放眼當前產業發展趨勢,國際串流平台讓世界變得更平,臺灣的影視作品無論是在國內或國際,都必然要面對來自各國最優秀作品的競爭。但影視產業比的不只是故事創意、製作能力,更是資本。《魷魚遊戲》的整季製作預算只夠拍一集《怪奇物語》,但卻是臺灣最高規格電視劇預算的好幾倍。讓臺灣內容產業卡關的一大關鍵原因,就在資本。

攤開臺灣影視產業的發展史,我們長期存在電影輔導金制度,一開始是為了保護國片的競爭力。而後政府陸續推出各種獎補助方案振興產業,過去幾年又加碼挹注資源在影視內容,的確達到了一些重要的政策目標,包括近年來臺灣影視作品橫跨的題材比過去更多元,製作水準也大幅提升,這些都有目共睹。

不過目前臺灣的影視產業太缺乏民間資金,過度倚賴政府。去年《電子時報》報導,臺灣影視作品的資金有超過70%來自政府。(註) 長久下來這樣會造成兩個問題:第一、從國際平台的角度來看,台灣的影視內容多數缺乏市場性。畢竟許多作品的資金是來自政府,而不是來自市場。第二、製作團隊想爭取政府資源需要能得到獎補助評審的肯定,有時候重視評審的美學和價值觀,更勝於研究思考市場想要什麼。

我的看法是,想解決上述問題,讓台灣的文化內容能真正持續在國際上發揮影響力,產業就必須逐漸降低對政府的依賴,透過制度和誘因設計,鼓勵「民間投資」,這才是從根本提升市場接受度的做法。

因此我支持近期行政院通過的《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所提出的「投資抵減」政策方向。簡而言之,修正草案讓企業和個人投資內容產業可以抵減所得稅,也允許投資人針對「專案」投資,可望為文化內容引入民間資本,有助於健全臺灣影視產業的體質。

對於「投資抵減」的政策我有一點提醒:政策要發揮功效,需要製作團隊擁抱追求市場的企圖心,拿出民間資本願意買單的創意;同時投資人也必須要理解內容,認識國際市場的運作,建立自己挑選內容的市場品味。

期待《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通過後,能有更多企業、投資人願意投入,更加為臺灣文化內容產業提供發展助力。

(註) Digitimes Asia, “Content industry returns to market mechanism, OTT services to be next match point,”02/14/2022.

(臺大經濟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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