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昇邦
備受關注的歐盟CBAM,也就是俗稱的碳關稅、碳邊境稅於6月8號在歐盟議會中迎來決議破局的結果,其主要原因在於右派陣營接受了高碳排產業的遊說,試圖推遲大排碳源免費碳配額的退場年限,此舉引發左派陣營的不滿而杯葛,卻連帶影響到歐盟CBAM的上路時間,新的時程目前尚未明朗。
於同一時間,美國也正在加速討論等效碳邊境稅的立法,希望搶先歐盟一步建立起全美的碳定價制度向境外徵稅。這也顯示出不論歐盟最終決議為何,去年CBAM的草案提出已為全世界建構了一個未來潔淨貿易的全新架構,低碳經濟也勢必走向主流。
而臺灣方面,對於碳邊境稅的設計也在正修訂中的氣候法留了伏筆,法案中寫到未來臺灣有了碳定價制度(碳費)後,可以對進口的產品針對其碳足跡和產地的碳價差額進行課稅。以臺灣的貿易量來說,這將是一筆可觀的進帳,而且可以想見的是,臺灣的碳價若越高,境外稅收也會相應攀升,這一點在討論臺灣碳定價效益時,卻鮮少被人提及。
跟據綠色和平委託中研院蕭代基老師的研究指出,臺灣若實施每噸300元的碳定價,每年可以有額外約150億的碳邊境稅收入,相比於對排碳大戶徵收的總額,整整高出約25%的收益。研究更表明,即便考慮了複雜的國際貿易消長關係,若臺灣採用了與歐盟趨勢相符更積極的碳定價,每年的額外碳邊境稅收入能從2025年的300多億一路成長到2045年的1900多億,這對臺灣淨零轉型工作勢必有決定性的助益。
跟據綠色和平委託中研院蕭代基老師的研究指出,臺灣若實施每噸300元的碳定價,每年可以有額外約150億的碳邊境稅收入,相比於對排碳大戶徵收的總額,整整高出約25%的收益。(歐新社)
既然碳邊境稅的作法將逐漸在全球普及,臺灣政府在思考碳定價政策時,應將碳邊境稅的乘數效應考慮進去,避免過低的碳價不僅無法促使產業減碳,更會錯失對外開源的良機。然而,目前碳定價主管機關環保署的視野有限,權責又不受監督。既然碳定價茲事體大,將關係臺灣的進出口,因此綠色和平促請各黨派的立法委員,在未來三個月的氣候法母法審議當中,必須加入院級的監管單位來對碳定價的訂價策略與執行成效進行考核,以更宏觀的角度來協調跨部門的減碳與調適措施,確保臺灣朝著既定的淨零路徑穩定前行,也讓臺灣的產業早一步贏得國際低碳競爭的先機。
(綠色和平氣候與能源專案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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