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開講》濁水溪棄置文蛤恐成濁水溪危機!?

粘麗玉

濁水溪揚塵困擾沿岸居民百年,「吃飯配沙」儼然成為當地居民寫照,尤其106年雲林縣旭光國小更測得PM10破千的驚人數值,震驚各界。為此雲林縣當地立法委員劉建國在106年質詢時任行政院長賴清德,並由賴清德在107年至濁水溪現勘後,裁示成立濁水溪揚塵治理平台,結合環保署、水利署以及林務局等資源,對濁水溪揚塵進行治理。

為了不再讓旭光國小PM10破千情況發生,中央盤點過去治理不佳的原因,同時由地方民代監督定期召開檢討會議,並編列第一期(107-109)5.05億元及第二期(110-112)4.8億的經費,透過水覆蓋、綠覆蓋、稻稈覆蓋以及河道整治等工法,逐步改善濁水溪揚塵的發生,透過行政院環保署的監測資料,可以發現濁水溪揚塵事件日數從106年59次、107年50次、108年29次、109年9次,到110年降至6次。

然而看似斐然的成果,卻因為錯誤的工法,讓一樁美事變的美中不足,甚至可能害民眾受傷。主要就是雲林縣政府以防制揚塵之名,將農業廢棄物的文蛤殼,未經處理就直接大量傾倒在濁水溪床中,宣稱是作為固沙、覆蓋的作用,然而文蛤殼本來就重於沙,在沙地上就會有下沉的問題,究竟有沒有實際覆蓋作用?還是最終反被河沙覆蓋?這尚有討論空間外,未經處理的文蛤殼,直接棄置在濁水溪中,支離破碎的殼,儼然成為藏於沙中的凶器,對在溪中從事農務的農民以及施作揚塵防治工程的工人,都造成極大的威脅。

圖為農業廢棄物的文蛤殼示意圖。(資料照)

濁水溪揚塵的治理工法,應在治理平台上充分討論,並取得共識後才執行、施作,然而文蛤覆蓋顯然沒有經過充足討論,就只是雲縣府便宜行事,如此做法其實非常不可取!而雲林縣府又一再以媒體力量,想將這樣的做法,搭著濁水溪揚塵整治有成的順風車,行塑為「成功的工法」,對此一定要有人挺身而出,撥亂反正,否則未來台灣各溪床恐將淪為廢棄殼的回收場。

濁水溪治理平台必需針對文蛤殼覆蓋一事,盡速來進行討論,若有危險、傷人的疑慮,該移除就應移除,不應放任縣府自創工法,來迴避自己應負責的文蛤殼去化責任,且台灣母河更不是置放廢棄物的地方,同時文蛤殼經處理後,可做再利用的範圍廣泛,無論如何雲林縣府都不應該是這樣便宜行事!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 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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