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瑋.悠蘭 (泰雅族)
今年一月臺北的臺灣圖書館展出「O ngangan no niyah自己的名字:臺灣原住民族傳統命名文化特展」,介紹原住民的傳統命名文化。我自己也是以傳統名字取得原住民身分,所以對於這個展特別有感覺。藉由傳統名字,來談談原住民身分的權利義務。
高中生畢業有讀大學的權利,但各學系對入學都設有申請門檻。即使今年學測數A考題史上最難,相信不會有學生父母會要求取消申請門檻,訴求高中生只要有畢業證書、就享有無條件保送任何想唸學校想唸科系的權利。
男子成年後必須保家衛國,所以國家設有兵役制度。相信不會有男子父母因為徵兵制度設計仍有缺陷、就要求裁撤軍隊,不盡服兵役的義務。當面對更大的軍事威脅時,兵役義務只會更重、不會更輕。
因此原住民身分不僅享權利,也須盡義務。原住民身分者的權利在於享有原住民族外加升學名額、原住民公職公費留學特考等,義務在於維繫原住民族土地存在,原住民族文化存續。為了群體最大利益,個人的權利與義務應彼此調和,而調和的內容,必須由群體內部決定。如以上提到的入學權利與門檻,由科系決定,因為科系才清楚什麼樣的學生適合來讀這個系,入學後學生能有最好的成長、並在學成後能協助學術界、實務界有更好的發展。而兵役義務與門檻,由國家決定,因為國家才清楚怎樣的兵役能夠讓男子習得有效的國防知識,用以防衛國家。
最近憲法法庭在審理《原住民身分法》的從原父/原母姓或傳統名字門檻是否違憲。我覺得應該放在權利義務的角度來看。為了原住民族土地、文化存續的目的,原住民以傳統名字命名,最為合適。再不濟,即使從原父/原母姓,亦足以維繫原住民族土地與文化,因為從原父/原母姓才能將原住民保留地留在原住民家族之中,不至於流向漢人家族。甚至一些傳統祭儀,必須由特定原住民家族才能執行;若開放從漢父/漢母姓取得原住民身分,這些祭儀將瀕臨危機。因此從傳統名字,是維繫原住民族文化的最高美德;而從原父/原母姓,是維繫原住民族文化的基本義務。
從傳統名字,是維繫原住民族文化的最高美德;而從原父/原母姓,是維繫原住民族文化的基本義務。(本報資料照)
如果憲法法庭判從姓/傳統名字門檻違憲、放寬從漢父/漢母姓,使得恢復傳統名字不再是取得原住民身分的門檻,將對於原住民族傳統命名文化造成最嚴重的傷害。若連從原父/原母姓也不再執行,許多原住民保留地將流向漢父/漢母姓家族。
行政院長蘇貞昌的孫女,名字是韶瑪.蘇.凡亞思。這個美好的原住民傳統名字,結合父親龍男.以薩克.凡亞思的氏族名與母親蘇巧慧的漢姓,是被阿美族人祝福的傳統名字。韶瑪若生小孩,會將凡亞思的氏族名、氏族土地傳承下去。若釋憲判定違憲、且韶瑪決定改姓蘇,將使得凡亞思的氏族名不再傳下去,繼承的土地也改姓蘇了。
憲法法庭不具有行政權,釋憲後如何依照判決結果調整行政內容,仍須原民會與族人一同協商,調和權利與義務之間的內容。此時門檻會更嚴還是更鬆,將再次考驗原民會與所有族人。
(作者為臺中一中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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