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開講》發揮智慧、良心來面對「重啟核四」公投

陳逸南

依自由時報11月25日A4版報導,四項公投24日舉行第三場電視意見發表會,有關「重啟核四」案,正方代表、該公投領銜人黃士修表示,他已向台北地檢署告發台電核能發電處處長許永輝觸犯刑法偽造文書、瀆職等罪;反方代表、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蔡中岳指出,依據正方所提不知根據的重啟核四規劃,至少也要花15年才能完成,擁核方的放水心態,就是核安的最大敵人。又指出,蔡中岳說,放在蘭嶼的是低階核廢,人類使用了核電60年,還沒有高階核廢的最終處置計畫,黃士修一直說核廢可以放他家,建議他們可以推動「核廢在我家」公投,修相關法律。

前述正方代表利用法律手段控告台電人員;反方代表建議黃士修們推動「核廢在我家」公投,修相關法律。正方、反方的論點都無法根本解決核安及核廢料問題。

早在30年前,台北縣環保局1991年主編《如果發生核子災變 你怎麼辦? 跟你的孩子吻別吧! 核安十問》文宣,其中第10問如下。

核廢料如何儲存?

1.基本上,核廢料大致可分成兩大類:用過燃料中的高度放射物質廢料,及中、低度放射物質廢料。

2.大家所知的,暫時貯存於蘭嶼島上的,是屬於中、低度放射物質廢料。暫時貯存是因為10年、20年後,蘭嶼島上的核廢桶會腐蝕,放射物質會洩漏至環境,對生態人體健康產生威脅。

3.至於用過燃料的高度放射物質廢料,美國至今尚無具體處理的方法,只是暫時存放在核電廠旁的水池中。

4.台灣對高度放射物質廢料的處理,因受國際及美國法律的限制,無法用來再處理製造核子武器。因此從實際的觀點視之,台灣的核廢料目前找不到任何可行的處理方法。

5.核廢料的問題真的是遺害千萬年!

圖為台北縣環保局1991年主編《如果發生核子災變 你怎麼辦? 跟你的孩子吻別吧! 核安十問》文宣(作者提供)

1982年5月蘭嶼貯存場正式展開低階核廢料的接收儲存作業。目前蘭嶼島上的核廢桶之現況,如同前述第2點所述「蘭嶼島上的核廢桶會腐蝕,放射物質會洩漏至環境,對生態人體健康產生威脅。」這些核廢料要移往何處?有哪些縣市想接手這些核廢料的儲存呢?

「島與我們同在」網路影片帶來啟示,核災、核安、核廢料關係到每一個人,千萬不要聽信政客的狂言和謊言,自己發揮智慧、良心來面對「重啟核四」公投吧!
陳逸南

(科技法律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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