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逸南
依六月二十二日自由時報A4報導,美國安顧問蘇利文:中國若拒疫情溯源,將遭國際孤立,蘇利文說「直到我們找出該病毒是如何進入世界的真相,以及誰要對此負責。」亦即,武漢肺炎的肇禍者,必須負擔法律責任。
美國國家安全顧問蘇利文促中同意疫情溯源。(美聯社)
2002年11月廣東省發生流行性很強的非典型肺炎。2003年4月16日,世界衛生組織(WHO)負責傳染病的執行幹事戴維.海曼在日內瓦會議上宣布,並確認冠狀病毒的一個變種是引起非典型肺炎的病原體,這是SARS史實的一段。
SARS發生17年後,在2019年底中國武漢市出現類似SARS的疫情,2020年3月11日WHO初步認定是嚴重傳染病疫情,也是冠狀病毒惹禍,而病毒來源迄今未明?需要利用科學、理性方式溯源尋找真相。俟真相出來後,追究責任是必然的。
一九七零年十一月十一日生效的聯合國《戰爭罪及危害人類罪不適用法定時效公約》,曾規定犯罪者無追訴權時效的適用,亦即,戰爭罪及危害人類罪,不論其犯罪日期,不適用法定時效。
依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2002年7月1日正式生效)第七條(一)之11規定,故意造成重大痛苦,或對人體或身心健康造成嚴重傷害的其他性質相同的不人道行為。將構成《羅馬規約》「危害人類罪」。且依 規約第29條規定,該項犯罪無追訴權時效的適用。
依6月22日統計資料,全球武漢肺炎確診1億7855萬4302人,死亡累計386萬7647人,危害人類生命、健康甚鉅。因此武漢肺炎的肇禍者,將難逃「危害人類罪」的法律制裁。
依6月22日統計資料,全球武漢肺炎確診1億7855萬4302人,死亡累計386萬7647人,危害人類生命、健康甚鉅。因此武漢肺炎的肇禍者,將難逃「危害人類罪」的法律制裁。(美聯社)
(仲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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