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鬼王來鬼扯》地溝油遇見都得喊聲爹的餿水油

黑心商人到處有,不分古今,也不分大小。只要經商,必定會想盡辦法追求利潤的極大化,此時反而更需要良好的制度監督商業行為。30年前爆發餿水油事件時,社會各界開始呼籲選購大廠品牌產品。但2014年再度爆發的黑心油事件卻是大廠所為,此時文青則鼓吹選用地方小作坊的油品。面對歷史的詭異變化,大家是否覺得既驚喜又意外呢?!

鬼王/文青別鬼扯

油脂是個奇妙的好東西。吃不胖、不怕肥的人,總覺得禮多人不怪、油多菜不壞;而整天喊著要減肥怕胖的人,搞出的邪門歪道生酮療法卻是每天早起就得先空腹喝油。愛吃美食完全不講營養健康的人,每天吃的大菜小菜與點心,含油度量絕對能保證提高未來心臟裝支架的機率;但那群整天嚷嚷注意營養健康,早上要打精力湯、正餐要吃五穀飯的養生魔人,卻不知他們推崇的的全麥麵包裡面的含油量其實也同樣高得驚人。無論你喜歡或討厭與否,食用性油脂永遠也離不開我們日常的飲食生活。人類好歹也是持續努力到20世紀後,才能充分享受廉價食用性油脂供應的富饒狀態。但正因為食用油太重要了,所以過去一堆層出不窮的食安事件都跟油扯上關係。

2010年湖北省武漢工業學院何東平教授披露宣稱,中國大陸每年的動物性與植物性食用油總需求大約是2,250萬噸,但實際生產量不到2,000萬噸,因此推測每年返回餐桌的「地溝油」介於200 - 300萬噸間。換句話說,中國大陸民眾吃下去的油脂中,1/10可能是地溝油。地溝油問題被揭露後,中國大陸許多省分地區陸續出現地溝油工廠被查獲的事件。由於2008年大陸才發生「三鹿毒奶粉」(三聚氰胺)等多起事件,因此相關食安新聞傳至臺灣報導時,臺灣民眾覺得荒謬難以理解外,另一方面也對臺灣自身的食安水準自豪。沒想到,才自我感覺良好沒多久,飄著飄著就翻船了。

因為食用油太重要了,所以過去一堆層出不窮的食安事件都跟油扯上關係。(本報資料照)

2014年臺灣陸續爆發強冠餿水油及頂新、正義與北海飼料油事件。相關事件波及甚大,當時連臺灣IT產業最重要的護身符「乖乖」都遭受影響。乖乖股份有限公司的五香乖乖與孔雀香酥脆因為使用了頂新豬油,被迫全面下架銷毀,可謂損失慘重。與此同時,那位整天強調食安零污染、後來因詐領健保費而被新光醫院開除並被台北士林地方法院認證的詐欺犯江守山醫師,也因為「江醫師追求零污染舖子」出品的豬肉酥使用了頂新豬油,因此狀告頂新求償10億。但誓言捍衛食安的江守山其後卻不肯繳納782萬多元的裁判費,律師詹順貴因此嘲笑江守山根本是演了一齣10億元鬧劇。

雖說強冠、頂新案件晚於中國地溝油事件爆發的時間,但基於臺灣南波萬與輸人不輸陣的精神,鬼王在此得大聲疾呼的是:若講到地溝油,臺灣的餿水油才是始祖!早就1985年時就曾爆發大規模的「餿水油」事件,而當時的主謀就是地方的小油廠,共謀則是地方的小油行與小攤商。

1985年9月中旬法務部調查局發佈消息表示,「治安單位最近接獲檢舉,指台北縣有地下工廠用餿水回收食油,廉價出售給小飯店及飲食攤。由於事關大眾健康,治安單位正深入調查」。消息發佈才過一星期,法務部即宣部偵破位於台北市雙連街的德泰油行涉嫌以餿水中的浮油製成劣質沙拉油案。其後案子是越查越大,地方的媽媽則是越來越怕,整個案子瀕臨難以收場的地步。講到這,我們得先聊聊餿水油到底是咋回事。

2014年臺灣陸續爆發強冠餿水油及頂新、正義與北海飼料油事件。(本報資料照)

所謂的餿水指的就是廚餘,可說是殘湯、剩菜、剩飯的總和。閩南語俗稱「噴」,中國則稱之為「泔水」。早期農家養豬都是副業的型態,不太可能會另外花太多錢買飼料給豬豬吃,所以都是用自家栽種的地瓜、地瓜葉和廚餘餵豬。當經濟發展、都市化程度提高後,都市地區亦會產生大量的廚餘,早期就發展出專門的廚餘回收體系。廚餘業者會提供空的塑膠廚餘桶給餐廳、小吃攤、學校和部隊,讓他們專門丟棄廚餘之用;或將餿水桶放在特定的街角、巷口,供一般住戶使用。有趣的是,如果是放在街角巷口供一般民眾使用的廚餘桶,通常都會放置在電線桿旁。為啥呢?因為廚餘回收業者為了怕廚餘桶被風吹倒或被路人與往來車輛撞倒,導致廚餘散滿地、產生資源浪費問題,所以會用根鐵絲將廚餘桶纏繞在電線桿上。

廚餘回收點確定後,廚餘業者每隔一兩天就會開著小發財車,到處收廚餘,同時更換空的餿水桶。這些廚餘統一收集到處理廠後,工人會先進行簡單的清理工作,將廚餘桶內的塑膠袋或垃圾撈起,然後加熱煮沸。為何要加熱煮沸?因為餿水裡還真無奇不有,不管是吃剩的飯菜、臭酸的生肉或壞掉的水果,反正只要是食物,大家都習慣丟進餿水桶內。況且這些廚餘又放了一兩天以上,裡面必定充滿許多微生物與病菌。若直接給小豬仔吃,牠們必定會下痢挫賽。所以得透過加入煮沸的方式,達到消毒殺菌的效果。此外,大家也知道,國人的飲食還蠻油膩的,讓小豬吃太油膩,也不是件好事。因此,餿水加熱後,原先藏在廚餘內的油脂就會浮上表面,此時工人就會將浮油撈起。但現在問題來了:這些廢油又該如何處理?如果直接當成廢棄物,實在可惜。況且即便將廢油當成垃圾,也沒地方傾倒。因此不肖商人就想到回收再利用的法子,將餿水油重新脫膠、脫色、脫臭後,再低價賣出,而泰德油行就專門幹這樣的勾當。泰德油行為了蒐集餿水油,因此跟許多養豬戶、廚餘業者建立了良好的關係。這些養豬戶與廚餘業者平日會將廚餘浮油蒐集倒入50加侖300公斤的汽油桶內,集滿後再打電話通知泰德油行前來收購,餿水油每桶價格約2,500 - 2,800元。而泰德油行再將餿水油委託給合茂、馥芳兩家地下工廠進行脫臭、脫酸、脫色的工作,製成再生油,泰德油行最後以每桶5,100 - 5,400的價格售出。

不肖商人將餿水油重新脫膠、脫色、脫臭後,再低價賣出。(https://coconuts.co/)

至於處理過已脫膠、脫色、脫臭後的餿水油又賣到哪呢?泰德油行當時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零售體系,14家零售商分布於大台北地區,這些零售商都是各地區專做B2C的小油行、米行與雜糧行。泰德油行將餿水油以「二級黃豆油」的名義賣給零售商,零售商再將餿水油摻入沙拉油、麻油或花生油調和,就能製作出成本低廉許多的調和油,當時泰德油行每個月出貨量至少50桶以上。由於餿水油價格非常低廉,所以大受士林夜市與圓環的攤販歡迎。此外,還有些商人也買餿水油做肉鬆、香腸,部分餿水油甚至流入日本料理店及企業團膳。但對這些末端商家來說,他們只知道自己購入的是便宜的次級品,並不清楚整件事的來龍去脈,店家與消費者基本上也吃不出來。

先撇開所謂的食安、商業倫理與道德良心問題不談,泰德油行實際上創造了一個非常完美的運作體系,內部運作的每個環節,從餿水回收業者、泰德油行一直到地區小油行和餐廳,每個參與者確實都有利可圖,而最末端的餐廳業者所製造的廚餘又轉回到餿水回收業者手中,進行下一次循環。若稱讚泰德油行創造了傳說中的「商業閉環」,一點也不為過。但令人納悶的是,此事為何會爆開?

根據調查局的說法,起因為治安單位「接獲檢舉」。稍有點生活常識與社會經驗的人都知道,「接獲檢舉」通常就意味著業內有人眼紅、真的看不下去,或是說犯罪團夥內分贓不均搞到有人不爽。至於抓耙子到底是誰?其實不重要。但有人看不下去或眼紅了,就意謂著這檔事早已存在好一陣子,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其後法院審理此案的相關新聞也證實了,泰德油行從1976年就開始幹這樣的勾當。既然泰德油行從1976年到1985年能順順利利做了10年的黑心餿水油勾當,且還能外包給合茂、馥芳兩家地下工廠,這就表示業界內幹同樣黑心事的絕對不會只有泰德油行一家。奇怪的是,難道過去10年都沒任何風聲傳出來嗎?

由於餿水油價格非常低廉,所以大受攤販歡迎。(AFP)

其實早在1979年9月時「台灣區植物油製煉工業公會」就曾發佈聲明表示,他們發現部分油行販售的食用油中有摻雜「工業用動物性雜油」的狀況,「而此類工業用油,大多自國外進口之非食用動植物油脂,同時也包含各種回鍋油,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危害」。但由於工業用油脂成本低,且相較於食用油進口關稅的40%,工業用油脂的關稅僅10%,中間存在著極大的套利空間。因此某些商人會進口工業用油脂,進行簡單處理後,就混入黃豆沙拉油內。

植物油製煉工業公會之所以透過媒體發佈此消息的動機不難理解,主要就是維護其良心業者的利益。但這種事若真鬧大了,搞到消費者都不敢吃沙拉油、改吃豬油,到頭來也是害到自己。因此9月下旬時,他們便透過「國民消費協會」舉辦了個座談會,邀請行政院衛生署的食品科科長與會。當然啦,這種場合請長官過來,表面上的說詞必定是懇請長官「蒞臨指導」,但實際上就是要讓官員知道事情的嚴重性,同時也請官員表態。

結果呢?這位科長來到座談會後,立馬就展現自己非常瞭解事態發展的架勢。他表示,目前在市面上所發現的「雜油」主要有6種情況:1). 沙拉油加入其他植物油;2). 沙拉油加入動物油;3). 沙拉油加入回鍋油;4). 沙拉油加入合成油;5). 以工業用動物油脂冒充沙拉油;6). 以機油加入沙拉油。此時相信各位讀者看到第6點,必定感到驚訝異常。但鬼王要說的是,這裡所指的機油確實就是你們腦海浮現的摩托車、汽車機油。更重要的是,這樣的傳聞鬼王早有耳聞,如今只是在歷史檔案中從政府官員的嘴巴確定了它的真實性。

科長劈哩啪啦講完後,與會的植物油製煉業者並不驚喜也不意外。業界內有啥鳥事爛事鬼故事,業內的絕對比科長還清楚。但大家關切的是政府的態度啊!既然科長都知道有這些狀況了,大有為的政府會怎麼處理呢?等待許久,科長終於說了:「依照《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出售不法食品者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鍰。衛生署將加強抽檢市面上的食用油,以維護國民健康」。他還同時建議台下的業者,以後最好把50加侖的大桶沙拉油加封好,以防止不法商人摻入雜油。

由於工業用油脂成本低,且相較於食用油進口關稅的40%,工業用油脂的關稅僅10%,中間存在著極大的套利空間。(AFP)

古有明訓,徒法不足以自行。大家當然知道食品衛生法規就放在那,重點是如何查緝啊。結果這位科長居然講不出可行的辦法,提出的建議更是可笑到讓人聽了橫隔膜不痙攣也難。這些業者都是廠商,他們遇到的問題就是自家50加侖沙拉油賣給中下游業者後,卻又摻入其他雜油,再以其他品牌(商家名)與其他包裝形式賣出。現在科長居然要大家把油桶的蓋子封好,請問有哪個末端消費者會一次購買50加侖的沙拉油?!

既然找科長沒用,看來只好請民意代表來個爆料質詢了,同年度11月臺灣省議員洪振宗就於省議會總質詢期間秀出他的調查資料爆料了。根據洪振宗的調查,臺灣於1978年進口的工業用動物性油脂共計90,980公噸,其中非食用牛油有47,400餘噸,非食用豬油33,500餘噸。有趣的是,既然進口名義上是牛油、豬油,理論上應該是從美國、紐西蘭、澳洲這些畜牧大國進口,但出口這些工業用油脂到臺灣的主要是日本、香港與泰國,其中又以日本為最。洪振宗又進一步說明,根據他的調查,這些工業用油脂其中約半數用於製造肥皂與動物飼料,剩下的就流進地下工廠,經過分離、脫酸、脫臭程序後後,最後以固態油脂的形式混充豬油,供應了速食麵及糕餅業者使用。至於專門處理這類工業用油脂的地下工廠主要分布於台北、桃園、台南與高雄,每天總產能約350桶,每桶180公斤。洪振宗最後還指責政府,一切亂象都導因於政府從10年前(1970)開始准許大量進口工業用非食用油脂。看來洪振宗的爆料內容訊息量頗大,搞到我們得繼續往回追。

洪振宗之所以指責政府自1970年起開始准許大量進口工業非食用油脂,不是沒有道理的。1970年時日本通過了〈廢棄物管理與公共清潔法〉(廃棄物の処理及び清掃に関する法律),此法開始嚴格訂定日本各單位、各企業與家戶的廢棄物處置規範。根據該法規定,使用後的食用油應被視為事業廢棄物,不得再進入食物體系內。此時問題就來了:炸物是日本飲食文化的重要項目之一,日本人整天吃天婦羅,這些廢油該怎麼辦?其實整部〈廢棄物管理與公共清潔法〉影響的層面不僅僅是餐飲業而已,幾乎各行各業都得面臨廢棄物與垃圾處理的問題。但處理廢棄物就跟做生意一樣,到頭來還是成本效益的問題。許多廢棄物處理起來太麻煩或不具效益時,最好的解決辦法就是出口到落後國家!

1976年時《朝日新聞》就曾報導,日本大阪的「東亞環境貿易會社」將數百公噸的廢溶劑賣到韓國與臺灣。此「公害出口」事件被揭發後,害得韓國許多涉案的企業界人士與官員被逮捕調查。但在臺灣部分,購買這批廢溶劑的益州化學工業公司則表示,他們搞的是廢物利用,這批溶劑加工後會再賣給油漆廠與橡膠廠。絕無環境公害問題,請大家安啦!但鬼王搞不懂的是,這家於1975年成立的公司,其主要產品是變壓器油、車用潤滑油,這些油跟溶劑有啥毛線關係?算了,就當鬼王是化學小白,再追問下去可能就要出人命了。

雖說洪振宗於1979年11月質詢時,還多有保留。當時他只說一堆奇怪的工業用動物性油脂跑進臺灣,也僅提及糕餅業者(傳統中式糕餅均以豬油當作酥油),顯然是為了顧及植物油製煉業者的利益。深怕整件事爆料出來後,民眾從此都不敢吃沙拉油了。但自洪振宗爆料後,相關新聞就開始浮現。例如,就有民眾投書表示,先前曾參觀過北部某家煉製廢油工廠。根據帶路友人的說法,此工廠專門收購從日本進口的廢棄食用油,重新脫色、脫臭後,再與真花生油以7:1的比例調配混合賣給消費者,每台斤可淨賺10餘元。其後亦有進口商出來表示,進口日本廢油的數量確實很大,政府應該確實掌握這些廢油的流向。

看來媒體已經將刀口轉向政府了,但面對媒體的質問,臺灣省政府衛生處卻給了很妙的答案。該處表示,現階段沒有任何法令規定不准業者對工業用動物性油脂或廢油進行再精煉。這話啥意思呢?這句話就是臺灣省政府衛生處有心無力啦。他們也很想採取些動作,但沒法源基礎,說穿了這樣的回答擺明著政府不想主動查這件事。民間死老百姓時常抱怨,公務人員整天口口聲聲要「依法行政」的態度十分可惡。但多數死老百姓不懂的是,公務人員更厲害的地方在於「依法不行政」,臺灣省政府衛生處就充分展現了依法不行政的精義。但政府完全不理會也不是辦法,後來經濟部就決定先暫停工業用豬油進口簽證的發放,以維護民眾健康。當然,明眼人也看得出來經濟部的禁令只是做個樣子,等風頭過去後就會重新開放。

整起事件搞到後來,就算智障也看得出來,其實並沒有產生多大的社會效應。不但媒體報導不大,政府也懶得管,民眾似乎也不擔憂。面對如此窘境,洪振宗只好寫讀者投書直接丟到媒體:

「日本人使用後不能再用的回鍋油及油渣,不法廠商加工『再製』充當食油出售,亦將 對我國民健康有害。第一,油脂在高熱中炸食物,本身會氧化,並可能產生環狀聚合物,這種物質被認為有致癌的危險。日人不敢再用,政府卻容許商人買進,『再製』混充食 油出售,置國民健康於何地?難道日本人是一等國民,而中國人是二等國民乎?所以, 請輿論界注意這個問題,多做反映,請政府莫讓回鍋油及油渣進口。省議員洪振宗上」

看來此次洪振宗等於是把整個鍋都掀了。先前還曖昧地表示問題出在工業用動物性油脂,這次則直接挑明問題就出在日本出口到臺灣的廢棄回鍋油與油渣身上。但當洪振宗拜託「請輿論界注意這個問題,多做反映」時,也暗示此事不會有下文了。你想想看,省議員作為民意代表的工作不就是為民喉舌、幫民眾反映意見嗎?且當時最有能力施壓政府的就是臺灣省議員。但當他都得拜託輿論多反映了,就表示政府不想管,他也不知該怎麼辦了。

討論至此,大家應該不難看出整件事的輪廓了。

首先,1970年日本制訂了〈廢棄物管理與公共清潔法〉,明令將嚴格監管廢棄物的處置,廢棄食用油不得再回收進入既有的食物體系內。自此之後,大批以工業用食用油脂名義的廢油、劣油就開始出口至臺灣。當然啦,廢油、劣油只是其眾多出口的事業廢棄物中的一項。當這些廢油、劣油進到臺灣後,臺灣的黑心商人就將其以重新煉製,經過脫酸、脫臭、脫色工序後,再摻入沙拉油、芝麻油、花生油內,至於更狠的奸商甚至連廢機油都能拿來這樣亂搞。所以網路上傳言,當初臺灣餿水油是日本奸商與臺灣奸商共謀的產物,不無道理。至於臺灣奸商煉製餿水油的技術是否為日本人所傳授?這就不好說了。

若從時間點來看,已確定的是泰德油行從1976年就幹起這樣的惡劣勾當。但鬼王深信,相關情事於1970年代初期必定就已出現。而就範圍來看,至少台北、桃園、台南、高雄都有類似的工廠。不過,1979年時相關消息雖已曝光,但因為缺乏具體的事證案例與對象,所以政府乾脆不理會。這種事大家也知道,通通假裝沒看見就好,免得一查又搞到整個社會雞飛狗跳。

1985年9月21日,台灣第一起餿水油事件爆發。(圖:中央社)

但到1985年時,顯然又有人真的看不下去了,因此直接向調查局檢舉。透過調查局舉報顯然是聰明的妙招,因為他們需要的是業績,總覺得天下大亂形勢大好。但此次調查局偵辦泰德油行顯然還是得小心翼翼,深怕真的搞大了,事情就不好辦了。不過,從事情爆發之時就有越演越烈的趨勢。

首先,民眾最關心的就在於這些餿水油的流向。當時調查局公佈的資料非常含糊,只說流向士林夜市、圓環攤販,還有許多餐廳與商家。但究竟是哪些攤商與店家,調查局卻無法具體指出,有說跟沒說一樣,反而讓社會大眾更心生恐懼,認為只要是餐廳或攤商的油都有問題。而到了9月21日時調查局又突然表示,劣質餿水油可能已大量流入「製餅工廠」。1985年的中秋節為國曆9月29日,當時大家正準備買月餅好好過中秋節了。但缺心眼的調查局卻於此時放這條消息,導致當年月餅銷量立即大減,糕餅業者苦不堪言。但更瞎的是,直到本案偵查終結時,調查局還是沒交代清楚餿水油到底流入哪些製餅工廠。

民眾關心餿水油流向之時,媒體則又陸續出現新聞爆料,發現其他疑似餿水油地下工廠。例如,就有民眾舉報在宜蘭頭城有家專門炸豬油的工廠生產不合衛生規範的豬油與油炸豬皮供人食用。當宜蘭縣政府衛生局接獲舉報前往查核時,發現此工廠非常簡陋,專門收集廢棄的豬皮和內臟,工廠內就只有三個超級大的油鍋,現場則有幾只空的汽油桶。豬油炸好後,就裝入汽油桶內。但工廠負責人表示,這些豬油與豬皮都供作飼料,送往北部販賣。但附近的鄰居卻向衛生局人員表示,他們都曾買回自家食用。然後呢?然後這件事就沒有然後了。

就當上件事沒有然後時,然後宜蘭縣衛生局同樣在頭城又發現另一家使用雞、鴨內臟及豬皮、豬內臟製造豬油的簡陋工廠。此家工廠的林姓老闆也同樣強調,他們家賣的豬油都是給工廠當飼料原料。但林老闆很衰,自己向衛生局人員撒了個謊之後,他女兒卻向坦承,最近確實有不少糕餅店向他們訂購豬油,用來製造月餅。此時林老闆只好出絕招了,馬上表示自家的油曾出售給此次餿水油風暴的主角泰德油行,「據他所知,有不少餿水油流入宜蘭」。然後呢?然後宜蘭縣衛生局表示,非常重視林老闆提供的線索,將會深入調查。同樣的,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很顯然的,相關地方衛生單位人員對餿水油事件並不積極。沒辦法啊,若全面查辦下去,可能真的會動搖國本。當你查一家黑心製油工廠,就得同時將源頭與流向一併查清楚。源頭事小,但流向事大,因此衛生單位均採取消極不作為的態度面對。此時某些不知死活的記者就試圖將究責的對象轉移到環保單位,認為廢棄食用油與廚餘未能妥善處置才是問題的根本。但中央環保單位相關人員面對記者質問時,才讓人見識到真正厲害的官是啥樣。環保人員表示,餿水油案「暴露了衛生機關從未對此類行業加以管理的缺失」。看見這群官員踢皮球的功力,鬼王就納悶為何足球運動在臺灣一直沒辦法好好發展起來。

儘管官員間互踢皮球、調查局也沒辦法給個清楚的說法,但民眾最關心的問題還是得解決啊。

地方的媽媽在乎的事很簡單,就是想搞清楚自家是否買到黑心餿水油。為此許多民眾還將自家購買的油品送到縣府衛生局要求化驗,弄得地方衛生單位人員大嘆吃不消。而地方媽媽關心的終極問題,最後還是得由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衛生處處長劉廷英出面回答了。劉廷英表示,請地方媽媽們善用鼻子的檢驗功能,「其實人的鼻子是最敏感的檢驗方式,凡是鼻子聞出有油耗味的,最好就不要食用」。嗯~~非常好。鬼王終於弄懂了,原來30多年後某位大學女教授撰文教導小學生用鼻子判別有機蔬果與慣行蔬果的差異不是沒有道理的,原來動輒幾百萬上千萬的檢測儀器一點都不值得,原來政府訂定的相關檢驗標準與法規都浪費地球資源的白紙黑字。

經過三個月的偵察,板橋地檢署終於在1985年12月依詐欺及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對德泰油行、提煉的廠商與銷售餿水油的零售商等共22人提起公訴。台北地方法院則於1986年1月宣判,22名被告分別被依詐欺罪判處一年半至七年不等的徒刑。

當初餿水油事件爆發時,媒體當然也按照往例訪問專家學者,告訴民眾選購食安油該注意的事項。結果哩?當時專家告訴民眾,不要相信地方的小油行。專家還表示:「我國有一、二十家大規模的食用植物油工廠,均採用最新式一貫作業的生產設備,產品品質均達國際水準以上」。這啥意思?這意思就是說,大家還是買大廠的東西比較有保障啦,地方小油行的東西其實是很可怕低~。黑心商人到處有,不分古今,也不分大小。只要經商,必定會想盡辦法追求利潤的極大化,此時反而更需要良好的制度監督商業行為。30年前爆發餿水油事件時,社會各界開始呼籲選購大廠品牌產品。但2014年再度爆發的黑心油事件卻是大廠所為,此時文青則鼓吹選用地方小作坊的油品。面對歷史的詭異變化,大家是否覺得既驚喜又意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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