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佳穎
人滿為患的城市,一棟大樓好幾戶,一戶又隔好幾間,一間一間好似鴿子籠,又小又貴。
看到這裡,你是否有些共鳴呢~
沒錯,這週法律歸法律的主角不是 A B C 也不是甲乙丙,而是每個在螢幕前的你。不論你是自住或是租的都行,關於現在住的公寓大廈,你知道的有多少呢?
一起繼續往下看下去吧!
關於公寓大廈你不可不知的二三事!(圖片來源:https://www.irasutoya.com/)
一般我們常在新聞或建商廣告中聽到的「專用部分」、「公設」,這些名詞到底是指什麼呢?
專用部分其實就是我們在公寓大廈中所居住的空間。
也因為能自由支配,又透過天花板、牆壁等和其他用戶區隔出來,而有獨立大門及門牌號碼,在法律上也會被當作一個獨立的所有權。
至於我們常聽到的「公設」,正確來說是指和其他住戶一起用的「共用部分」,譬如社區裡的游泳池、健身房,或是公寓裡的電梯、樓梯等都是。
這裡的共用部分在便是住戶們彼此之間,依照專有部分比例而「分別共有」唷。
賣鞋子不能只賣左腳不賣右腳,賣房子能不含游泳池嗎?當然不能!
說是這樣說,但,為什麼呢?
因為你是買了房子,取得專有部分後才可以使用游泳池或健身房等設備,兩者不論是在性質上或使用上都是緊密而不可分離的。
因此法律上便把他們視為一體,而不容許分開轉售。
假設你今天事業有成想買間房,推銷員介紹給你某間環境清幽,設施應有盡有的房子。
這時候房子內部可以供你自由使用的地方,是你的專有部分,你有獨立所有權;推銷員用來吸引你購買慾望的公設,便是你和其他用戶一起使用的共用部分。
至於你買房後想轉手賣出,能不能只賣房子不含公用設施呢?
當然不行!因為不論是公用設施或大樓下面的土地和房子都是一體的,當然不能分開賣。
那關於土地你又該知道什麼呢?
不急,下個禮拜你就知道了~
編輯精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