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佳穎
A 最近去電影院看了一部熱血又感人的動畫電影,看完之後打算收藏整套原著漫畫,但他沒什麼錢,於是找富二代好友 B 一起合買,一人出一半。
可是 B 有點調皮,看到那部動畫越來越受關注,打算某天趁 A 不注意想把漫畫轉手賣掉賺點零用錢,去買最新 5G 手機。
那法律會允許 B 耍任性幫自己換手機嗎?
不急,往下滑你就知道行不行!
為什麼要把我們的漫畫賣掉!情境示意圖。(資料照)
算啊,怎麼不算。
但這樣說只說對了一半,實際上是和別人「共同擁有」一個所有權。
在民法的世界裡雖然希望一個蘿蔔一個坑、自己東西自己用。
但資源有限、慾望無窮,為了滿足大家的心願和交易上需要,所以法律上允許你可以和別人一起共享一個東西。這樣和別人一起共享的狀態,就稱作共有。
呼吸法很多種流派,但「共有」只有兩種,不是「分別共有」,就是「公同共有」。
呼吸法很多種流派,但「共有」只有兩種,不是「分別共有」,就是「公同共有」。(木棉花提供/資料照)
我們一般講的「共用」、「共有」,其實講的就是分別共有,也就是大家按講好的「比例」享有所有權。至於公同共有通常基於法律規定而生,像繼承就是最常見的例子。
那你一定想問,那共有人彼此之間的比例怎麼決定呢?
共有人對於所有權的比例我們稱作「應有部分」,通常依發生共有的原因決定。如果是一起出錢買東西的話就看各自出錢的比例,公同共有就由法律決定。
應有部分在民法上屬於一種財產權,你想賣掉或給別人都行。但如果要把整個共有物給別人,就要得到全部人的同意,即使你對於共有物的應有部分再多,都不可以擅自決定。
好啦,回到上面的例子,既然 A、B 各出一半,那麼對於漫畫的所有權自然就是五五分。
至於你說 B 能不能耍調皮私下賣掉呢?當然不能!要得到 A 的同意才行。
那只是單純使用共有物的話,還要得到同意嗎?
可不可以呢?下禮拜你就知道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