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習上一篇:童話法律》偽裝身份登入國軍online,會出事嗎?
◎蔡涵茵
經過一番訓練,木蘭對於國軍的各種口號已經滾瓜爛熟。
木蘭大吼:「請鄰兵以火力掩護我。」
鄰兵木須龍耍雷,噴出來的火不但蓋不住因為當兵練出大塊二頭肌的木蘭,還燒傷木蘭,只好 SOS 軍醫。
身為軍中唯一性傾向為男人的軍醫,萬萬沒想到有潛在競爭對手:「想對我的 baby 們做什麼?大膽!」於是一狀往上吉吉吉。
唧唧復唧唧,木蘭已知是女郎。颳雪下雨的夜晚,關係從此切八段。
誰也沒想到,木蘭非但沒有被凍死,還神救援受困的皇上。真是可喜可賀、可喜可賀!
誰也沒想到,木蘭非但沒有被凍死,還神救援受困的皇上。真是可喜可賀、可喜可賀!(圖片來源:imdb)
但古時候的木蘭想當兵還要偽裝,現代人不想當兵的卻很多。但除了豹吃到免役,有沒有人真的可以不用進軍營當兵咧?
阿們!「耶和華見證人」的虔誠信徒們!
這是一個夾雜血、汗、淚的故事。
因為宗教信仰的關係,阿賢反對所有的軍事活動,因此拒絕當兵,然後就被抓去關。
本來關完應該可以禁役,但因為假釋和減刑的關係,他出來還是需要當兵。人生彷彿只剩下進監獄、出監獄這件事。
咦?宗教沒辦法讓他自由嗎?你覺得怎麼樣我們先放旁邊,至少大法官覺得沒辦法。
因為大法官覺得服兵役這件事不是為了限制、促進特定宗教才設立的,也沒有侵害到他的內在信仰,既然是國家的人民,就應該要扛起義務。
信耶和華就可以不當兵?(圖片來源:https://www.irasutoya.com/)
這樣合理嗎?
其實這樣的判斷就有人覺得有一點粗糙,因為宗教自由也是自由,所以應該要去看究竟法律有沒有侵害到宗教自由的核心。
例如,耶和華見證人的一個很重要的教義就是反對軍事活動,我們會認為是屬於「宗教的核心」。所以應該要去檢驗這樣對於信仰的人會不會過度限制。
當然不是說他們就不當兵,而是說有沒有其他的方法,讓他們用其他方式去替代當拿起武器的役男。
替代役的由來
想不到吧!大法官作的解釋,立委看不下去,直接開修兵役法跟兵役法施行法,讓大家不用一生浪費在進出監獄上,並且也追加一個「替代役施行條例」。
其中的一個重點,就是增加替代役男,如果有因為宗教、家庭的因素而沒辦法進兵營,你就有機會可以去成為替代役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