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開講》期待出版產業能順利推動圖書免徵營業稅

吳政鴻

謝謝文化部前部長鄭麗君卸任前,公布將於明年中開始使用「文化藝術事業減免營業稅及娛樂稅辦法」相關條文來推動圖書免徵營業稅。圖書免徵營業稅的政策一下來,一定會影響整體產業原本運作與流程,相信也需要向出版產業上中下業者說明。感謝中華民國圖書發行協進會李再星理事長主動邀約中華民國出版商業同業公會全聯會與各公協會一起推動政策,也將一起結合產業上中下游提出免徵營業稅推行建議案給文化部。

目前文化部說明,只要書籍或電子書有ISBN或EISBN,無論本土出版或翻譯書、進口書,都可申請免徵營業稅。但實質產業執行面還有許多細則有待解決,例如:沒有ISBN或EISBN的書籍怎麼辦?書籍在外庫存是應稅,但退回變免稅怎麼辦? 出版社可自行決定是否申請免稅或應稅,是否會造成上中下游的混亂?少數書籍無ISBN或用EAN商品碼的書籍是否可以一視同仁?進口書籍申請免營業稅的機制?圖書館資料庫是否包含?圖書禮券的營業稅要預繳,後來是否有退稅機制?

目前文化部說明,只要書籍或電子書有ISBN或EISBN,無論本土出版或翻譯書、進口書,都可申請免徵營業稅。但實質產業執行面還有許多細則有待解決。(資料照)

其實對於使用文化藝術事業法減免營業稅真的很麻煩,且還有年限5年及最多可再展延5年的問題。我相信最好的方式還是要修「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在出版產業的努力之下,立法委員蘇巧慧第9屆第8會期曾經提過「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其中第八條第九款就是新增「出版社」至免徵營業稅範圍,與報社、雜誌社等同樣免徵營業稅。另外立法委員高嘉瑜與邱志偉在近期第10屆第1會期也提出「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七條條文」新增第十款修正草案,增列「實體圖書」營業稅稅率為零。

有了這樣好的開始,期待未來出版產官界能繼續努力,針對「修改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與「文化藝術事業減免營業稅及娛樂稅辦法」等扶植出版/書店產業的政策內容進行更妥善的討論與修訂。

(新北市出版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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