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限時批》雷大雨也要大!

陳峯

反貪腐,朝野個個都喊得震天價響!但偏偏輪到自己,卻裝聾作啞,裝無辜,或謂假訊息,甚至說都是別人害的,毫無愧疚之心,如何能對得起選民和納稅人。什麽「清廉、勤政(從政)」、「勿忘初衷」諾言,豈非都還給書本,令人憾焉。

試想,除非檢調瘋了,若無半點「真憑實據」,豈敢「太歲頭上動土」?而台北地檢署昨派7名主任及27名檢察官,動員檢察事務官及調查官230人,指揮全台十個調查局處站,兵分65路在各地大搜索,規模之大堪謂「罕見」!還帶走大批証物及巨額現金上千萬元,此亦有若「閃雷大雨」交加,震驚社會。

此次檢調偵辦立委涉嫌收賄介入SOGO經營權案及關說施壓變更國有土地地目案,涉嫌人多「跨黨派」,報載除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時代力量前立委徐永明、民進黨前立委陳唐山也被約談;趙正宇則涉收賄替殯葬業施壓營建署變更地目,被約談到案,袞袞諸公,更是讓人瞠目結舌。

台北地檢署昨派7名主任及27名檢察官,動員檢察事務官及調查官230人,指揮全台十個調查局處站,兵分65路在各地大搜索。(本報資料照)

據報導,六名前、現任立委昨遭檢調搜索約談,其中五人涉嫌收受前太流董事長李恆隆賄賂,推動有「SOGO條款」之稱的公司法第九條修法,至於無黨籍立委趙正宇則是涉嫌收賄上千萬元,替專營殯葬業務、曾為國民黨黨營事業的展雲事業等關說,施壓營建署變更陽明山國家公園地目。 除趙正宇列貪污罪被告之外,其辦公室主任林家騏、涉行賄的展雲負責人鍾克信、寶塚生命紀念園負責人陳明瀚,以及同樣在「SOGO條款」案充當白手套的是知管理顧問總經理郭克銘等人,均列同案被告而被約談到案。檢調並證實已查扣賄款新台幣920萬元;據悉,相關賄款是在趙正宇相關的住居所查獲,交付賄款的畫面也被長期偵監的檢調錄下,成為關鍵鐵證。案情之曲折複雜懸疑,有如官商民代勾串貪賄的電視連續劇情節,不忍卒睹,人性貪婪面表露無遺,與其言行的反差,更是令人咋舌。由於SOGO經營權之爭紛擾近18年,可說是翻雲覆雨,千絲萬縷,故事精彩絕倫,外人難以置啄。

據報導指稱,自去年新加坡麵包大亨郭明忠買下李恆隆手中的太流(太平洋SOGO控股公司)股權,誓言不惜訴諸國際仲裁,拿回SOGO經營權;太流則全力捍衛經營合法性,再對李恆隆、郭明忠提告,現又爆出行賄立委事件,使風波不斷上演。

此事的來龍去脈,據媒體報導,是這樣的。在2001年納莉風災後,太平洋建設爆發財務危機,當時也掌握太平洋SOGO經營權的太設章家,委託時任太設副董事長李恆隆、前國票金控董事長林華德尋求政府紓困,林華德建議成立太流控股持有太平洋SOGO股權,與太設做出切割,並將六成股權委託信託給李恆隆,由李恆隆擔任太流董事長。致章民強父子被迫辭去SOGO董事長、常務董事等職,章為此與李及林華德鬧翻,李、林為吃下SOGO,另找資金挹注。由於SOGO獲利能力出色,吸引各方人馬競逐,寒舍、仙妮蕾德、微風、遠東皆有意入主,當時前第一夫人吳淑珍、黃芳彥、陳哲男等人也被捲入,鬧得滿城風雨,最後由遠東集團拿下SOGO經營權。

然李恆隆不滿遠東集團入主SOGO後,多次增資太流,導致李持有的股權被稀釋殆盡,李恆隆與遠東集團關係宣告決裂;後因2002年太流增資案的臨時董事會涉及偽造文書,太流增資的合法性受到質疑,太設、遠東、李恆隆三方互告,展開SOGO經營權之爭,纏訟十多年之久。

報導說,章民強怒告林華德違背受託替太設集團,謀求最大資金挹注義務,林於2010年間被依背信罪判刑二年定讞。章另提告李恆隆召開的太流增資的會議紀錄虛偽不實,李獲判無罪定讞。

2010年經濟部則撤銷太流公司變更登記,太流資本額從40.1億元打回原始資本額一千萬元,遠東集團等同失去經營權,提起行政訴訟;2013年,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經濟部敗訴,恢復太流公司四十億元增資登記,確認遠東集團拿到經營權。 直到兩年前,「公司法」新增「SOGO條款」,又讓SOGO經營權引發討論,去年李恆隆將手中太流股權賣給新加坡麵包大亨郭明忠,郭明忠親自來台出席SOGO案公聽會時宣稱,不排除以台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爭端解決機制,訴諸國際仲裁,SOGO經營權之爭再掀波瀾。

至於5名立委涉嫌收受有意爭奪SOGO經營權的前太流董事長李恆隆的賄款,乃在協助推動俗稱「SOGO條款」的公司法第九條修法。報導指,在修法之時,一度傳出要加入「回溯機制」,朝野協商時,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與包括國民黨立委廖國棟及時力立委徐永明在內的在野立委發生激辯;但柯建銘則堅持,並明確表示「法律不可回溯」,最後條文終未納入。 「公司法」修法於20I7年啟動,大修且翻新百餘條文,包括「SOGO條款」、「大同條款」等條文。俗稱的「SOGO條款」,就明定公司負責人、代理人、受僱人或其他從業人員若犯刑法偽造文書辦理設立或公司登記,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後,由中央主管機關依職權或依利害關係人申請,撤銷或廢止登記。

而被控收賄的立委陳超明、廖國棟、蘇震清,以及前立委陳唐山、徐永明疑似根據李恆隆意願,推動公司法第九條修法,試圖讓李恆隆在經營權之爭佔上風;前年八月雖修法通過,但由於無法溯及既往,李恆隆認為無益他奪回經營權,又回過頭關說,要求立委利用立委質詢機會施壓經濟部商業司等機關。 而此「公司法」的修法過程中是否有遭到壓力?王美花表示,她還不清楚修法與案情是否有關,不適合做出評論。有報導指經濟部內部則透露,修法後「有一定壓力」,但今年起仍多在文書往返程序中。

此案發展至今,有待司法釐清,毋枉毋縱,絕不可「雷大雨小」,草草結案,以顯示「反貪腐」決心,不可讓社會失望。事實上,台灣雖非聯合國成員,卻在2018年8月進行首次的聯合國反貪腐公約(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AGAINST CORRUPTION。UNCAC)審查會議,並邀請五名國際專家對台灣的反貪腐狀況進行審查,由時任副總統的陳建仁主持。

UNCAC係於2005年制定,是全球第一部規範貪腐刑罰化的國際法典,目的為預防和打擊貪腐。此公約為目前全世界簽署會員國最多的公約,我國係於2015年5月20日公布UNCAC施行法,並於同年12月9日施行,總統也簽署加入書,因此UNCAC的效力形同國內法。而此次國家報告提出近5年的數據以及案例,一次性檢討所有條文,復為全球首創。

分別與會的五位國際專家是:國際透明組織(TI)前任主席José Ugaz,曾5度擔任特別檢察官,參與調查並起訴秘魯前總統藤森貪腐案;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ATF)前執行長Rick McDonell,近期則不斷協助我國進行洗錢與風險評估工作;新加坡大學榮譽教授Jon S.T. Quah是東南亞反貪腐領域的專家;Peter Ritchie則是現任聯合國UNCAC審議機制的澳洲反貪腐與廉政高級顧問;韓國京畿道教育廳督察長Geo-Sung KIM則曾擔任TI南韓分會前主席,並數度來台交流。同時邀請新加坡駐台北商務辦事處黃偉權代表與會。

陳建仁强調,反貪腐是五院都積極投入的重要工作,政府有信心可以與國際一起來打擊貪腐。他指出,台灣要讓世界看到廉能的政府,廉能政府就是確保公義社會的堡壘!

國際透明組織公布的2017年清廉印象指數,全球180個國家中排名,台灣排名第29名。國家的清廉度也會影響投資信心,因此須積極加強各項反貪腐措施。

他指,台灣要跟國際社會一起努力,打擊貪腐,雖然我國並不是聯合國的會員,但仍積極參與反貪腐公約。他指出,司法部門貪腐的問題也透過修法來改善,立法院已於今年通過財團法人法,也研議揭弊者保護機制,引進影響力交易及公務員餽贈罪等,逐步完善各項法制規範。

為落實UNCAC的內容,已由法務部廉政署進行協調相關部會,並主導撰寫審查報告,也邀集13名專家學者擔任本次報告的諮詢委員,進行審閱。 然則,時任立委的黃國昌認為,在聯合國反貪腐公約中,「透明跟問責」是最重要的。但回顧台灣過去與反貪腐相關的重大案件,表現都令人遺憾。他指出,審查報告中顯示,台灣須研議「吹哨者保護法」(揭弊者保護法),勇敢出來揭發貪腐行為,並引進影響力交易及公務員餽贈罪等,逐步完善各項法制規範。 時至今天,立院却爆發跨黨派立委收賄疑案,真是一大諷刺,而立法者竟有貪腐的行為,更是令人痛心! 因為「政者,正也」,如不能維護民主綱紀,失去控名責罰實,不能賞罰示勸懲,則法度不立,貪腐橫行,社稷危矣。

是以,輿論和媒體監督,十分重要,像英國的輿論和新聞媒體,夙有監督和批評政府和國會的傳統,亦有效制約政府、國會濫用權力,使貪腐行為暴露在陽光下,自易起威懾的作用。

現今,台灣竟發生立院的跨黨派立委涉及貪腐事件,令人憤怒,媒體輿論自應發揮「第四權」功能,嚴格監督鞭策政府和國會,以不負閱聽大衆期待,才是正辦!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評論網】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相關新聞

編輯精選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