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衍達 / 綠黨政策小組召集人
楊青晏 / 瓦特先生創辦人
蕭翠瑩 / 綠能臨門一腳協會理事長,綠黨彰化第4選區候選人
氣候變遷影響下,能源轉型已成為各國廣泛討論、推動的重要方針。其中電力市場架構的重建,決定未來電力市場的運作機制,左右能源轉型的成效,影響轉型的延續性。
在文章的開頭,我們得先釐清一個問題:能源和電力的差異。能源泛指能源資源,如燃料和電力,不過本文中暫不討論燃料議題。在重建電力市場的部分,有一個熱門的名詞-「能源民主化」,主要目標是在阻止氣候變遷的同時,讓所有人都能公平獲得能源,建構一個權力較為分散及由公共社會控制的能源體系。此目標分為「公平」及「自主」兩大訴求。
「能源民主化」主要目標是在阻止氣候變遷的同時,讓所有人都能公平獲得能源,建構一個權力較為分散及由公共社會控制的能源體系。(資料照)
「公平」旨在轉型的同時,應以所有人都能獲取能源為要務,轉型的結果應為每個人都能以低成本享有能源。而「自主」代表在未來的電力市場的架構下,電力市場不再全由公部門主導,民眾應握有控制能源、選擇能源的權利。
能源集權主義的挑戰
過去,由於火力和核能發電廠的機組需要鉅資維持,且燃料多非自產,所以能源多半由國家或大型企業把持。因此,這種由大電廠統一供電的系統常被視為一個國家對能源的集權。對於執政者而言,這些電廠相對容易一手掌握,成本低廉、供電穩定且易於統治,但電力從電廠長途傳輸至電力需求密集地區地區會有耗損,且這類電廠在建置、發電和除役上相對製造較多污染。
而公民社會的發展中,隨著權力下放以及去中心化的呼聲越來越多,反核及反煤被賦予了反獨裁、反霸權的政治意義。
公民社會的發展中,隨著權力下放以及去中心化的呼聲越來越多,反核及反煤被賦予了反獨裁、反霸權的政治意義。(資料照)
另一方面,去中心化也有其戰略及安全意義,當電力來源趨於多元、搭配儲能技術後,面臨個體電廠暫時失效時會有更大的韌性,而這正是綠色政治價值揭櫫以分散式、多元化,維持系統穩定的生態智慧原則。
能源體系的典範轉移
在環保意識高漲、公民力量崛起的今天,各地電力業開始產生質變,例如京都和愛丁堡政府提供空間讓民眾認領參與「公民電廠」的營運,維也納則藉由公投促使能源公司設置公民太陽能電廠,都改變了集權式的電力產業。
隨著全球「減煤廢核」甚至邁向「RE100(再生能源的發電佔比100%)」的浪潮下,重視環保的用戶和重視形象的企業開始有「自家使用電力100%來自再生能源」的呼聲,於是新形態的售電模式應運而生,部分售電業者向不同能源類型的電廠購入能源,並按用戶選擇之能源比例供電,顛覆了人們對電力業的想像。
隨著全球「減煤廢核」甚至邁向「RE100」的浪潮下,重視環保的用戶和重視形象的企業開始有「自家使用電力100%來自再生能源」的呼聲,於是新形態的售電模式應運而生。(美聯社)
能源民主化在台灣
台灣的能源民主化起步稍晚,依據2017年初拍板的電業法修法,綠電先行市場化,新的特許行業「再生能源售電業」單賣再生能源,讓民眾購買電力有了台電以外的選擇。
台電預計4-7年後轉型為控股母公司,拆分為發電及輸配售電兩大事業,降低能源民主化的壁壘。這項電業大變革,各界都拭目以待,台電的轉型是否成功,抑或是繼續長期把持電業,將大大影響電力市場的架構及未來性。
歐洲及新加波在能源轉型的推動下,電力市場的機制已延伸出即時交易市場、日前交易市場等多樣化的電力交易型態,創造更多的工作機會與可能性,改善原有國有企業的效率,而台灣能否依循此軌跡,端看政策推動的結果。
再生能源產業的下一個十年甚至二十年,將是台灣能源民主化的關鍵時刻。(資料照)
再生能源產業的下一個十年甚至二十年,將是台灣能源民主化的關鍵時刻。再生能源售電業成為民眾自主選擇購電的新選擇,讓企業及民眾主動承購,以彰顯其在環境保護上的行動。
但與此同時,政府應該繼續對高污染的電廠課以環境稅捐,將它們的環境成本轉為營運成本,並轉以補助相對高成本的小規模綠色公民電廠。就再生能源產業的長期推動來說,將是躉購機制逐漸退場後,仍必須持續進行的綠能成本財稅正義法律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