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歷史上的今天》中國官員來台灣,法治就不見?

11 年前的今天,中國海協會會長陳雲林來台進行第二次「江陳會」,警方卻打著維安名義,做出許多嚴重侵犯人權的行為!

野草莓運動的興起

11 年前的今天,中國海協會會長陳雲林來台進行第二次「江陳會」,警方卻打著維安名義,而做出許多嚴重侵犯人權的行為,後來學生集結抗議,稱為「野草莓運動」。

11 年前的今天,中國海協會會長陳雲林(左)來台進行第二次「江陳會」。(資料照)

中國官來台,台灣變中國?

江陳會期間,警方大量運用國家公權力,包括不當淨空高速公路車道、禁止民眾在公共場合舉國旗、民眾懸掛支持藏獨的「雪山獅子旗」,卻被制止並強行帶回警局、唱片行因播放台語《戀戀北迴線》被大批員警強制關音樂等。

許多學生、老師與民眾集結於行政院門口靜坐抗議,「總統馬英九與行政院院長劉兆玄應向國人道歉」;「警政署長王卓鈞、國安局長蔡朝明應立刻下臺」;「立法院立即修改集會遊行法」更為當時的三大訴求。

但是行政院當時為集會遊行法規定的禁止集會場所,學生們不但決議不申請集會許可,並主張集遊法違憲。警方四度舉牌勒令解散後,開始驅離學生與民眾,並將參與者架離現場,群眾只好轉往自由廣場繼續靜坐。

可惜後來沒有激起社會關注,抗爭也似乎逐漸散去。

當時在自由廣場靜坐的野草莓學生與西藏人士遭警方驅離後,遭驅離的西藏人士激動的雙手合十哭訴對警方作法不滿。(資料照)

野草莓帶刺,政府真諷刺

這場運動之所以被稱為「野草莓運動」,是因為野草莓象徵純真與熱情,而帶刺的「野草莓」更顯示「草莓世代」的行動力與決心。

這場運動雖然看似結束,但是卻埋下了伏筆。這股力量在接下來的社會運動不斷累積,並且在 2014 年爆發更大規模的 318 運動(太陽花學運)。

圖為野草莓學運成員在自由廣場前,以行動劇表達對警方執法態度的不滿。(資料照)

一個釋字,兩個學運,集遊法違憲!

在陳雲林來台期間,前台大社會系教授李明璁被控違反《集會遊行法》遭起訴,承審法官認為集遊法違憲聲請釋憲。而當時大法官們也剛好在 318 學運發生的後 3 天,作成釋字第 718 號解釋。

大法官認為,「緊急性」及「偶發性」的集會遊行還要事前申請,根本是強人所難,因此宣告事前申請的規定違憲。

最後,台北地院判決認為,檢方無法證明李明璁是首謀,且援引大法官釋字第 718 號解釋,認定這場抗議集會屬緊急、偶發事件,無須申請,判定無罪。

野草莓學運,要求修改集遊法。(資料照)

而可惜的是,這部集會遊行惡法,當時在野黨的民進黨答應一定修法,但至今尚未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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