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鬼王來鬼扯》台灣咖啡產業番外篇:台灣咖啡之鶯鶯燕燕(二)

咖啡館的名聲之所以那麼黑,一方面是因為裡面存在做黑的勾當,另一方面則因為它又是是非之地。一直到1970年代,報導仍舊時常會出現與咖啡店小姐相關的社會新聞。而另一項導致咖啡館之所以直到1980年代還讓人有負面印象的原因則在於電動玩具的興起。

鬼王

續上篇

戰後1950、60年代比較著名的情色咖啡館主要都分布於西門町萬國戲院周遭,例如「麗宮咖啡館」、「路妮娜公共茶室」、「夢露咖啡館」和「夜金門咖啡館」等。情色咖啡館的特色就在於燈光非常幽暗,座位都是雙人的卡座沙發,民間均俗稱此為「鴛鴦座」。年輕男女在這要親親抱抱摸摸都沒問題,反正燈光很暗,還有人說已經暗到伸手不見五指的狀態,所以幹啥別人也看不見。當然啦,大家也在忙著幹自己的事,也懶得管別人,所以真的不用在意會不會被看見的問題。

咖啡館內除了有咖啡、紅茶以外,有的咖啡店還有供應黑松汽水、牛奶與三明治。其實咖啡館與茶室賣的東西可說大同小異,且兩者同樣都不能賣酒。由於菸酒專賣制度的影響,商家均需擁有菸酒販賣許可執照才能於店內販賣菸酒,因此咖啡館與茶室並無法提供酒精飲料。這時候問題就來了:有些客人很盧,堅持粉味一定要配酒時,該怎麼辦?別擔心,這些在門口攬客、坐檯的女服務生會親自帶你去附近合作的雜貨店買酒回來咖啡店或茶室內喝。可見「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這句話確實是真的。

既然情色咖啡館賣的不是「純咖啡」,價格當然也不便宜。以1950年代中期為例,當時一杯咖啡要價8元,其中店家實收6元,小姐抽2元。但當時看場電影的票價大約3元左右,男性理髮一次約5元,而雲林縣政府普通職員的薪水每個月差不多2、300元。比較之下,情色咖啡真的不便宜。且咖啡喝完後,小姐必定會慫恿續杯,若沒辦法把持得住,可能整個月的吃飯錢就喝光了。

舊時的西門町。(圖:作者提供)

其實對多數人而言,坐陪絕非太嚴重的問題。戰後情色咖啡館之所以令人詬病,反而主要是私下的違法性交易問題。儘管坐檯是合法的行為,但許多小姐為了賺更多的錢,跟客人喝咖啡時便會慫恿對方外出進行性交易,咖啡館老闆娘也樂於協助媒介這樣的勾當。當時性交易的價格介於100-150元之間,老闆娘可抽40元。當然,台北是首善之區,價格比較貴一點。同時期雲林縣虎尾鎮的「天天茶室」,性交易的價格僅有50元左右。

情色咖啡館打著合法的招牌,私下卻進行非法性交易,已經讓衛道人士很感冒了。但1956年頒佈的〈台灣省管理妓女辦法〉,反而讓問題更加雪上加霜。

〈台灣省管理妓女辦法〉主要目的就是要將合法公娼納管,合法公娼必須靠掛在合法的妓女戶內,且這些妓女必須按時進行身體檢查。但單政府親自界定何謂「合法」的公娼後,未登記登記納管的就被視為「非法」的私娼與私娼寮。因此,政府有義務與責任取締非法的私娼寮與私娼,以保護合法業者。當非法妓女戶被迫關門後,大批私娼只好化明為暗轉入情色咖啡館內重操舊業。根據報載,當時西門町的情色咖啡館都至少有2、30名小姐,年齡從15 到30歲不等。且更誇張的是,某些咖啡館甚至出現直接在店內進行性交易的狀況,不像過去還遮遮掩掩、刻意帶出場再進行性交易的狀況。

情色咖啡館的惡名顯然衛道人士很不爽,當時甚至連台灣省議會都提案要求政府「加以禁止或予以適當之處理」。但也有藝文界人士從人道主義的角度出發,認為這些女陪侍必定都有段悲慘的過去與難以言喻的苦衷,只好淪落於風塵。1958年時文藝界人士即共同創作了一齣舞台劇〈咖啡女郎〉,講述這群咖啡女陪侍不得不兼職操賣靈肉的故事,進而描繪他們悲慘的人生故事。當然,結局必定是女主角最後終於擺脫慘無人道的生活,從此展開全新的人生啦!

衛道人士認定咖啡館是在做黑的,省議會的提案也認定咖啡館是在做黑的,即便是擁有人道主義情懷的藝文界人士,他們創作出的舞台劇也是在講述咖啡館內的黑暗故事,可見當時咖啡館的名聲已經黑到伸手不見五指的程度。

咖啡館的名聲之所以那麼黑,一方面是因為裡面存在做黑的勾當,另一方面則因為它又是是非之地。一直到1970年代,報導仍舊時常會出現與咖啡店小姐相關的社會新聞。通常這類新聞不外乎咖啡店小姐愛上有婦之夫,兩人因此私奔;或咖啡店小姐被渣男騙財騙色,跳河或吃安眠藥自殺。更常出現的是兩個男人為了同一位爭風吃醋,在店門口大打出手、甚至互相砍殺。但這些咖啡店小姐也並非每個人都單身,有些人也是為了生計,在先生或男友的同意下,下海當咖啡店小姐,但這類案例同樣也會爆出社會新聞。就曾有位先生失業,太太為了家計只好下海去當咖啡店小姐。之後因先生懷疑太太跟客人有染,搞到夫妻雙方時常大吵大鬧。某次雙方爭吵時,先生一氣之下就拿起水果刀把太太的鼻子給削了。

其實大家若有機會詢問超過70歲以上的長輩,相信很多人對咖啡廳還保有惡劣的印象,而直至1980年代時,這樣的惡劣觀感仍然很普遍。例如,萬仁於1985年拍攝的電影〈超級市民〉中,從高雄北上尋找妹妹的李志奇即是在西門町的蜂島咖啡內遇見飾演應召女郎的蘇明明。而電影劇情的鋪陳就讓人感覺蘇明明時常會出現在咖啡店內,有時是去買洋煙(當時洋煙尚未開放進口),有時是在那與恩客喝咖啡聊天,有時則是無聊時就會到咖啡店打發時間(蘇明明真的很正~~~)。整部電影中曾出現於蜂島咖啡的角色,除了嫖客,就是不良少女,或是不知為何沒在學校乖乖上課卻在西門町賣口香糖的小學生兄妹,感覺起來會出入咖啡店的沒有一位是多數社會大眾眼中的「正常人」。

《超級市民》中的蘇明明。(圖:網路)

另一項導致咖啡館之所以直到1980年代還讓人有負面印象的原因則在於電動玩具的興起。1970年代晚期、80年代初期,台灣曾出現所謂的「小蜜蜂咖啡廳」。但小蜜蜂基本上跟咖啡或飲料沒啥關係,也並不是指說這些店家老闆工作非常勤勞,整天嗡嗡翁,反而是因為店內放置了小蜜蜂電動玩具,所以才被稱為小蜜蜂咖啡廳。

話說當時才開始出現電動玩具,與後來的掌上型電玩不同的是,早期電動玩具都非常大一台。遊戲種類非常簡單,主要就是小精靈、小蜜蜂與迷魂車(又俗稱「放屁車」)三種。而這些電動玩具則又能做成直立型或桌檯型兩種型態,電動玩具店內擺放的都是直立型機台,而許多咖啡廳則會放上好幾部桌檯型電動玩具,一來可當桌子使用,同時又能吸引想打電動的客人進來消費。大家也知道,打電動的人都會有挑戰破關的慾望。這些人進去咖啡店坐好,飲料和煙灰缸就放在機台上,邊打電動邊喝飲料非常愜意。而他們為了破關,時常一坐就好幾個小時,同時也花掉不少錢。對店家來說,這些客人不但會買飲料,還會花錢打電動,比那些只買杯咖啡就坐一下午的客人好太多了,所以這樣的經營型態受到許多咖啡廳歡迎。

早期電動玩具能做成直立型或桌檯型兩種型態,電動玩具店內擺放的都是直立型機台,而許多咖啡廳則會放上好幾部桌檯型電動玩具,一來可當桌子使用,同時又能吸引想打電動的客人進來消費。(圖:網路)

不過,40年前社會多普遍認為電動玩具不是什麼好東西。大家都認為,學生若沉迷於電動玩具,不僅浪費零用錢,還會荒廢課業。而成人若沉迷於電玩,就表示這個人不好好工作,或是愛亂花錢。於此狀況下,大家對咖啡廳的印象也不會好到哪裡。

台灣人對咖啡館的印象整個改觀,應該是1980年代中期以後的事情了。當時台灣民間游資充沛,股市熱絡。每天下午股市結束後,股民們就會聚在一起看剛出刊的晚報,一起分享情報。正因為如此,某些商人看準了股民商機,就在證券公司外就開設平價咖啡店。各咖啡店激烈競爭下,咖啡價格甚至降到每杯只要35元的低價位。咖啡價格降低以及平價咖啡店如同雨後春筍般的出現,一方面推動了咖啡的大眾化,另一方面也間接改善過去社會大眾對咖啡館的惡劣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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