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限時批》不容閹割民意 !

杭東

佔高巿議會多數的國民黨黨團,昨天竟悍然推動以「抽籤」方式質詢市長,並訂下午六時散會,以便利市長、市府下班,這種「閹割」民意的空前做法,社會譁然!

簡言之,這種任意踐踏民意,簡直荒謬至極,非僅漠視民主的法治精神,一旦仿效成風,民主台灣不復法治矣,豈容國人坐視?!

果不其然,高雄市議員黃捷和林于凱終在今天發難,痛批國民黨濫權護航,侵犯民意付託的質詢權,同赴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提告,令人激賞!

不論根據《地方制度法》或《行政訴訟法》,議員質詢是法定職權,不容剝奪,若有侵犯受損,依法得聲請假處分。也就是說,市議會的總質詢,恐須恢復常態,從頭來過。將使國民黨籍的正副議長面臨司法危機,得不償失!

其實,類此利用民主反民主、法治,可說是正中謀台日亟的中共下懷!(中共介入台灣大選,舉世皆知)無怪昨天議場內外大亂鬥,還有群眾在旁聽席喧囂,甚至干擾辱駡巿議員的記者會,簡直不成體統!須以法律制裁,以維護議尊嚴。

高雄市議員黃捷和林于凱終在今天發難,痛批國民黨濫權護航,侵犯民意付託的質詢權,同赴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提告。(本報資料照)

議會是民意機關,議員代表民意監督行政機關,天經地義,並有中華民國憲法、中央及地方自治法規可循,亦有議事的規範,不容一地的市政府和市議會,作片面或私下協商輕易更改,否則各地群起效尤,何有民主法治可言!無異「割據一方,自立為王」,何有國家體制可言。

換句話說,中央(包括行政、司法、立法部門)豈容違背憲法民主法治意旨,任令高雄市府議會,恣意妄為!?自須立即依法匡繩之,以樹建民主法治兼重的制度。

或謂高雄市府和議會,係由國民黨「完全執政」,今竟挾議員「多數」强力執行,「圖利」市長「方便」,以限制散會時間,復以破天荒「抽籤」方式質詾,讓許多議員無法反映民意,卻鼓勵另用書面補充,那麼質詾監督的意義,豈非打折扣?!那麼選議員何用?!

須知,韓國瑜今天仍是高雄市長,就須遵守民意及議事規則,接受質詢監督,而選總統也者,是國民黨的事,與高雄市民何干?况且就高雄市的民調,不論是支持度偏低,或不信任度、討厭度偏高等等,在在反映巿民何以踴躍連署罷免的心境。

是以,高雄市國民黨議員,雖佔多數,但愚眛的程度,卻不下於郭台銘所說的:迂腐!

難道這樣違逆民意的樣板,放在全國性關注上,能逃得過輿論的斧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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