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食安首席達人》針對吳焜裕立委「誠意溝通 成就食安」回應一文的檢視

希望吳委員的下一篇回應,能將本篇所提的9大點說清楚講明白,網路文章,篇幅絕對不是問題的。

食安首席達人

很感謝吳焜裕立委針對「近日不斷有特定匿名立場的讀者投書,以嚴重偏頗立場、不懂食品安全等為名之任意謾罵,尤其對我(食安首席達人)所撰寫文章的各項攻擊,背後的險惡」,馬上提出〈誠意溝通 成就食安〉冠冕堂皇的特別回應。但就整篇內容而言,只見「吳皇」高高在上絲毫不讓步地,避重就輕、實問虛答、言不及義的回應,文末又情緒化地回擊「歡迎以真面目示人,不需匿名口出惡言,顧好食品安全,我國最不需要的就是對立跟撕裂(那麼是誰在撕裂整個社會與食品科學界、食品產業界,以創立吳氏食安王朝,滿足個人野心私欲?),隨意潑髒水(不知道公然侮辱食品技師不懂食品安全,算不算潑髒水?)」

說清楚講明白,網路文章篇幅絕對不是問題的。(本報資料照)

姑且就理性地比對筆者先前提出的9大點質疑,來一一檢視吳立委究竟真正回應了哪幾點。

1. 吳立委抨擊「匿名」,其一是因撰文者與他為舊識,深諳吳委員的為人處事,怕引起尷尬;再者,吳立委權頃一時,且可上達天聽,隨便電話一打,筆者正在執行的科技部、食藥署、農委會、環保署等科技計畫要是瞬間被喊卡,研究室內嗷嗷待哺的一大堆研究生可要斷炊了。

2. 筆者寫了9大點,吳委員實問虛答才回應了幾點?最後以「篇幅有限,無法針對不實指控一一回應」簡單帶過。這是網路投書,又不是報紙投書,沒有字數限制,更何況頂著「食安首席立委」光環的吳委員只要字數寫的和筆者投書文章一樣長或更長,編輯哪有不上線文章的道理。

就先從第6點直球對決吧!

請教吳委員,究竟有沒有向食藥署施壓,要該單位編列高達近2200萬元的「國家食安監測跨域系統分析與建構我國食安跨域衡量指標」108年度科技計畫,提供給自己任職的台大公衛院及相關研究團隊申請使用?

如果吳委員的回答是沒有,那就是筆者搞錯了,肯定是要馬上撰文公開道歉的;但如果吳委員不敢否認的話,那代誌就大條了,這可是一如地方議員包工程和綁標圍標,涉及公務人員觸犯藉勢藉端圖利罪,要呼籲檢調單位或相關政風處主動介入調查才是。

3. 針對第1 點「硬要食藥署舉辦食安高峰會」,吳立委的回答是因為找了國外多位食安的偉大人物蒞臨演講,以做為我國日後食安政策上的參考;但筆者指控的重點又不在這裡,重點是主辦單位明明是台大公衛院和吳立委辦公室,但實際付錢為何是食藥署?是因為「食安首席立委」規劃主辦的處女大秀,食藥署膽敢不聽從嗎?另外,該會議的主要目的是要規劃成立,全世界獨樹一格完全將食品學者專家排除在外的「獨立食安風險評估委員會」。因此在第一天的會議上,有一位中部大學食品科學系的資深教授詢問此事,吳委員還拿著麥克風,很沒風度地和詢問者對槓,難道吳委員忘記這件事了?

4. 針對第2、3點毒化局的回應,吳委員感覺上是雞同鴨講的答覆。筆者所指的是以「食安」為幌子成立的毒化局,對於這1、2年來的「食安事件」完全沒發揮任何作用,吳委員卻答:毒化局去年11月公告13種非法添加在食品中的化學物質為毒性化學物質,所以大功一樁。

有沒有搞錯啊!?

《食安法》第15條第10款規定,添加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的添加物不得製造、加工...(成食品),否則最重可罰2億,可判無期徒刑。食品添加物的規範是正面表列,和毒化局公告幾百種、幾千種毒性化學物質有何關係?現在罰得那麼重,還有哪一家不長眼的食品業者敢再胡亂添加非法的化學品?只要食藥署能加強稽查的強度,即可遏止黑心廠商的非法添加惡行,為何又要浪費公帑多成立一個跟食藥署疊床架屋、掛羊頭賣狗肉的毒化局?

對了,吳立委怎麼沒有澄清他竟然有通天本領,能跨院到考試院幫毒化局多要員額的事情?

筆者有次與毒化局的高官開會時,對方還抱怨毒化局的總人數才不到食藥署的1/10,根本辦不了事!此外,吳立委還好意思炫耀通過毒化局時,藍綠立委皆贊同?我文中不是講得很清楚,現在政壇上的政治人物幾乎都不懂食品,更不懂食安,所以只要碰到食安議題,朝野立委諸公都只能惟「食安首席」立委「吳皇帝」馬首是瞻,沒有人敢輕易出口忤逆自討沒趣的。

5. 吳立委回應文的標題寫的是「誠意溝通」,成就食安,不過吳立委還是很堅持成立他所主張的食安研究所是對的(可見吳立委根本沒好好讀筆者的文章。食品科學本科系要修60-80個食品相關學分,還要學習各種食安管控和監測系統;食安所能修得到食品相關10個學分嗎?吳立委或許應該換個角度思考,只要針對食科系學生加強吳立委最引以為傲的食品風險分析、評估、溝通及毒理學等課程的訓練不就事半功倍了,幹嘛一定要自立門戶?難道是因為過去的私怨,非得一味地對食科學界展開一串的報復行動才肯罷休嗎?),食品身分標準必須制定(但現行《食安法》中的標示規範已涵蓋在內,也已經夠繁複、夠嚴謹了。),加重處罰...(現在刑度最重罰2億、處無期徒刑還不夠重嗎?)

以上就是要庶民百姓必須遵從「吳皇帝」的已決「朕意」,哪來的溝通呢?

6. 吳立委曾經在立法院法案說明會上公開嗆聲食品技師不懂食安,您可知道事後多少在食品業界工作多年的畢業學生或食品技師因而痛哭流涕,紛紛打電話給系上恩師,說要和恩師說抱歉,在學校時沒學好食品安全管控,才會被神聖不可侵犯的吳立委看扁、看低了。當時全國大專院校師生及食品技師協會會員們全都憤慨激昂,本來想串聯起來,集體向不可一世的吳立委提告公然侮辱或加重誹謗,可是問及律師,因為吳立委在立法院的發言有言論免責權遂作罷。綜合上述,吳立委要不是已經在立法院「稱王稱帝」,怎麼可能僅以單單一個立委(再怎麼首席立委也是單操一個而已)的身分就想要搞垮整個食品科學界和食品產業界呢?

7. 另外,針對第5點介入人事命令案,及第6點紅衛兵盯哨式食品安全技師案,全文未見吳委員回應,是否吳立委心虛或已知窒礙難行,所以選擇不回應或者是打退堂鼓了?如果是這樣,那可真是食品產業界之萬幸!

綜覽吳委員整篇回應文,只見專業的傲慢,扭曲錯誤的堅持,吳立委還是堅持以風險評估的角度,說食品安全工作的目的就是預防食因性疾病(Food-borne disease),顯見其專業之不足,也未曾好好閱讀筆者的文章。食品從業人員在進行GHP、HACCP等系統管控時,早已防範了吳委員口中所謂的「食因性疾病」,風險分析、風險評估,只是在評估環境因子對人體健康影響的一項工具,應用在食品上也只是選項之一而已,全世界從來沒有任何一個國家拿來做為管控食安的唯一手段。不過,依照吳委員冥頑不靈的個性,即使辯論個2、3天,也絕對不會改變既有思考,接受別人看法的。民進黨只因為吳委員和已故的林杰樑醫師過去經常同台,就誤以為他是「食安專家」,並將他捧為食安首席立委,依他頑固、無法溝通協調的個性,想比也吃了不少苦頭。

況且,立法委員法定11項職權中,與法案有關的只有議案審議、聽取施政報告及行政命令審查3項,吳委員上任以來,黑爪像八爪章魚般伸進了食藥署、環保署、教育部…,甚至跨院踏進考試院,幹的已經不是單純立委的工作而已,甚至可以誇張地說,他工作的項目已經是行政院長或總統等級的職務,是要錢有錢、要人有人、要單位有單位,還能為所欲為,大概剩下的112席立法委員沒有一位比他更忙碌、更汲汲營營建立他的吳氏食安王朝了,但究竟是誰給他如此天大的權限呢?

不過最後還是要誠懇呼籲,希望吳委員的下一篇回應,能將筆者所提的9大點說清楚講明白,網路文章,篇幅絕對不是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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