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魔幻拉美》馬:既華麗且孤獨的伙伴

1493年,25匹西班牙純種馬隨著哥倫布走入美洲歷史,從西班牙島繁衍至其他加勒比海島嶼,再跟著不同的征服者來到墨西哥、中美洲、祕魯、智利、阿根廷等地。如今,馬不僅是拉美各國經濟活動的要角,也參與文化及藝術發展,為騎士與牧人寫下既華麗且孤獨的史詩!

陳小雀

1492年,哥倫布首次登陸加勒比海小島,當地的奇風異俗令他驚訝不已,包括美洲沒有馬這類的馱獸也令他覺得不可思議。返回西班牙後,哥倫布向西班牙國王稟報美洲見聞,當然也提及美洲沒有馬一事。其實,史前時代馬曾存在於美洲大陸,只是後來在更新世末期滅絕。

西班牙國王於是指示哥倫布,從西班牙南部的格拉納達(Granada),挑選25匹西班牙純種馬(公馬20匹、母馬5匹),隨哥倫布到美洲進行第二次探險,以方便運輸及拓殖。西班牙純種馬高不到14拃(palmos,大姆指與小指開放後的兩端距離),體型雖非特別高大,但肌肉健壯,容易馴服,以聰明、敏捷、迅速、勇猛而聞名,再加上耐饑、耐渴、耐寒,適合翻山越嶺、長途跋涉,因而被西班牙貴族視為最佳的戰馬,西班牙皇室也常以西班牙純種馬做為外交禮品,贈予其他歐洲皇室。

1493年5月23日,那25匹西班牙純種馬正式走入美洲歷史,從西班牙島繁衍至其他加勒比海島嶼,再跟著不同的征服者來到墨西哥、中美洲、祕魯、智利、阿根廷等地,參與拓殖行動,對美洲影響深鉅。美洲幅員遼闊、地形起伏多貌、氣候變化多端,西班牙純種馬不僅繁殖速度快,並適應各種地形與氣候。無論奔馳在乾旱的莽原、抑或貧瘠的高原,不管處於濕熱的叢林、抑或多雨的低地,西班牙純種馬依舊敏捷矯健。

西班牙純種馬高不到14拃,體型雖非特別高大,但肌肉健壯,容易馴服,以聰明、敏捷、迅速、勇猛而聞名。

起初,西班牙征服者騎馬攻克印地安部落的樣子,曾令印地安人以為世上有半人半馬的怪物而潰不成軍,更將馬視為「巨鹿」般崇拜。不過,印地安人很快了解馬是人類的工作伙伴,因而到征服者陣營偷馬馴養,或利用被奴役之際伺機學習如何駕馭馬匹,有人馬術精湛甚至勝過西班牙征服者,例如之前所提及的勞塔洛(Lautaro,1534- 1557),本來是一名替征服者照料馬匹的年輕俘虜,逃亡後搖身一變,成為馬普切(mapuche)戰士,騎馬馳騁戰場並擊潰征服者。

西班牙征服者並非攻無不克,在征服墨西哥北部、亞馬遜叢林、智利高原等處時,曾發生過全軍覆沒的悲劇,馬匹在主人失利後成為野馬四處繁衍,誤入印地安部落,印地安人因而練就馴服野馬的本事。

勞塔洛本來是一名替征服者照料馬匹的年輕俘虜,逃亡後搖身一變,成為馬普切戰士,騎馬馳騁戰場並擊潰征服者。(維基共享)

在殖民時期,馬不只是貴族顯示身分的坐騎,也是協助發展農、牧、礦業最重要的役獸,偷馬賊因而十分猖獗,為拉美發展史增添軼聞。雖然征服者嚴禁印地安或混血奴工騎馬,但奴工的勞役也包括照料馬匹,長期與馬為伍,奴工與馬之間的互動相當緊密。再者,殖民政府實施大莊園制度,大莊園主礙於現實需要,只好容許奴工騎馬,負責放牧、護衛、巡邏、運輸等工作。牧人騎馬在廣袤大地上放牧牲畜,無論牛隻、抑或羊群,北從墨西哥、南到阿根廷,均生產優質的肉品、毛料、皮革,以及相關副產品。在蒸汽機與火車發明之前,大莊園以馬力推動磨坊,提高蔗糖、穀物生產量;此外,馬車是最重要的陸上運輸工具,對礦產運輸貢獻頗多。

牧人騎馬在廣袤大地上放牧牲畜,無論牛隻、抑或羊群,北從墨西哥、南到阿根廷,均生產優質的肉品、毛料、皮革,以及相關副產品。(rideandes.com/)

牧人在騎馬放牧之際,同時經營馬術、套繩、口技、歌舞等藝術,蔚為獨特的牛仔文化,並讓拉美贏得「騎士之地」(Tierra de Jinetes)的美譽。除了馬匹及坐騎外,各國的牛仔文化有相似性,卻又不盡相同,各有各的地域性丰采,有的散發歡愉氛圍,有的則流露出浪人的特質。例如:墨西哥的「恰洛」(charro)、委內瑞拉的「亞內諾」(llanero)、厄瓜多的「恰格拉」(chagra)、祕魯的「科里拉索」(qorilazo)、智利的「瓦索」(huaso),阿根廷與烏拉圭的「高卓」(gaucho)、巴西的「潘達內伊羅」(pantaneiro),相互爭奇鬥艷。

從征服到拓殖,再從拓殖到建國,馬不僅是拉美各國經濟活動的要角,也參與文化及藝術發展,為騎士與牧人寫下既華麗且孤獨的史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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