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推頒「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之安全疑慮及風險。圖為示意圖。(報社合成照/路透/法新社)
◎徐堃硯
中共國務院0819 日頒布「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下稱「辦法」),第1 條揭櫫,「辦法」旨為便利港澳臺居民在陸工作、學習、生活之立法宗旨,並在「辦法」第12 條及13 條臚列持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下稱該證件)之臺港澳民眾得享有之公共服務及便利政策範疇,另針對證件號碼編制作業方面,採取與大陸身分證號之18 碼編制,體現中共當前對臺港澳工作係採取「反獨促融」之統戰策略,
「辦法」第3條,
中國大陸19日公布「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發辦法,將登載個人指紋資訊,意味陸方將向申請人採集指紋。(中央社翻攝自中國政府網)
「辦法」第15條,持證人如有「使用虛假證明資料騙領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可能對國家主權、安全、榮譽和利益造成危害」等情事者,
參照「辦法」第2 條及第8 條,申領居住證係以「有住所」為前提要件,惟查中共「
(北部私立大學助理教授,研究國際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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