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法律白話文》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酒是要你害怕!

酒駕最可怕的地方在於形同路上的不定時炸彈。台灣三天兩頭就會傳出酒駕肇事,很多人第一個反應是「因為罰太輕了,根本不怕再犯!」所以也應運而生出改革的聲音,就是最近吵得沸沸揚揚的酒駕鞭刑、酒駕連坐法。

◎陳怡伶

酒駕事件層出不窮,幾乎天天上演,新聞媒體的斗大標語都寫著:「酒駕撞死孝子」、「酒駕撞死年輕護理師」。為什麼酒駕引起那麼多撻伐與不滿?因為酒駕不只是造成駕駛者自身的傷害,更有可能造成同乘者、或是其他用路人的傷害。

酒駕事件層出不窮,幾乎天天上演,新聞媒體的斗大標語都寫著:「酒駕撞死孝子」、「酒駕撞死年輕護理師」。(資料照)

酒駕最可怕的地方在於形同路上的不定時炸彈。台灣三天兩頭就會傳出酒駕肇事,很多人第一個反應是「因為罰太輕了,根本不怕再犯!」所以也應運而生出改革的聲音,沒有錯啦!就是最近吵得沸沸揚揚的酒駕鞭刑、酒駕連坐法。

想必許多人的內心裡頭一定會murmur「吼!自己想死沒人攔你,但可能撞到我就是gan阿!」、「罰太輕了吧!霸脫!」,究竟為什麼人會有這麼多憤慨之言?酒駕除了受到道德上譴責與社會大眾的批判外,還會受到什麼樣的處罰呢?小編今天就來為大家介紹台灣目前的酒駕罰則,請看以下整理。

台灣酒駕根本罰太輕?(資料照)

台灣酒駕根本罰太輕?真的很輕嗎?

行政處罰: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的規定,只要是酒駕上路,在行政措施上的處罰會依據酒測值的不同,將有1萬5到9萬之間不等的罰鍰,並會被吊銷駕駛執照1年或2年。也就是說,只要酒駕被抓到,不論有沒有傷害到其他用路人,都會被罰錢且被吊銷執照。如果是讓他人受傷,則是會吊扣駕駛執照2年,更嚴重的可能因為使他人受重傷或死亡,則將被吊銷永久的駕駛執照,並且不能再重考。

(圖片來源:http://h16.s161.ts32.hinet.net/stu/2012traffic/htm/m22.htm)

這邊簡單統整一下:

●酒駕:罰錢+吊銷駕駛執照一年。
酒駕+肇事(輕傷):罰錢+吊銷駕駛執照兩年。
酒駕+肇事(重傷/死亡):罰錢+永久吊銷駕駛執照。

刑事責任:醉態駕駛罪。

根據刑法上的規定,只要本身喝酒開車,不論肇事與否,當駕駛人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或是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0.05以上(沒關係不用擔心,都會有機器檢測,我們只要看結果就好了),只要發生上面兩個情況中的一種,就會被處2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還可能會被罰20萬元以內的罰金。如果今天不小心酒駕把別人撞死了,刑期將會延長3年以上至10年以下喔~

況且不只會有上述處罰,還可能會有其他罪行的問題!舉個例子說明,今天小冷撞傷小抖,但撞傷後小冷並未逃跑。此時,須視小抖(被害者)受傷程度:

如果小抖只有皮肉傷之類的小傷就可能構成刑法上的過失傷害罪;
造成小抖重傷,則可能構成刑法上的重傷罪;
造成小抖致死,則可能構成刑法上的過失致死罪。
如果小冷撞傷小抖後逃跑了,另外還可能構成肇事逃逸喔!

民事責任:侵權的損害賠償+慰撫金賠償。

酒醉駕駛人造成被害人受傷或死亡,這樣子的受傷或死亡,在民事法律上稱為「侵權行為」,被害者可能會因為這個「侵權行為」導致車子或其他財物損失、因傷需要住院治療、或是因傷沒辦法工作。

至於其中有哪些可以請求賠償呢?基本上因為受傷住院或急救付出的醫藥費、精神撫慰金(例如因為受傷心裡很難過)、車輛的維修費用都可以請求肇事者賠償。

如果今天造成被害人死亡,除了上述的損失可以請求肇事者賠償外,法律有規定,因為此時被害人已經死亡沒辦法向肇事者請求賠償了,這時候被害人的父母、兒女可以向加害者請求賠償。

舉個例子,今天小冷酒醉開車,不小心撞死小抖,小抖的家裡還有一個老婆和兩個未成年的兒子,這時候小抖的老婆可以向小冷請求對於小抖的醫藥費、殯葬費、甚至是因為失去小冷而很難過的精神慰撫金喔。

日本酒駕採「連坐法」,ㄟㄟㄟ什麼是「連坐法」?

日本酒駕採「連坐法」!圖為熊本縣警方發揮巧思,想讓標語在駕駛心中留下深刻印象,「酒駕的代價是五倍奉還!」(圖擷取自推特)

最近有人建議酒駕的修法修成和日本一樣,改採「連坐法」,那究竟啥摸是「連坐法」呢?「咦?是連在一起坐著就會罰嗎?」才不是咧,這邊補充介紹一下什麼是「連坐法」。

日本的酒駕連坐罰不只限酒駕者本人,連「車輛提供者」、「酒類提供者」、甚至是「車輛同乘者」也都要一併處罰!立法者觀點在於「酒是我們的敵人!你們酒駕被罰都活該!」

日本酒醉罰則是「車輛提供者同罪」,「酒類提供者、同乘者半罪」也是真的,酒駕只要一被抓到,警察也會馬上尋線追查酒類提供者的罪責。舉例來說如果居酒屋店內沒有「宣導禁止酒駕」資訊的話,老闆就會被罰!完全沒開玩笑,完全不唬爛啦。所以即便是賣酒的老闆、同在一台車輛中的朋友都可能會遭罰喔。

看完上述台灣酒駕可能受到的處罰,動不動就罰個好幾萬、吊銷執照、甚至是被關起來或是民事上的賠償責任,這樣還是覺得台灣的酒駕罰則很輕嗎?改成酒駕連坐法、酒駕鞭刑真的比較會遏止酒駕的發生嗎?想必是見仁見智,因為目前尚無定論,只能透過時間來證明。

不過話說回來,酒駕是害人害己的行為,千萬要注意,除了受到行政處罰會被吊扣執照之外,也會有刑事及民事上的責任!!!所以千萬不要貪圖一時的方便而毀了另外一個人的人生,真的不、要、酒、駕、阿!


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35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1萬5,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1年;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2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刑法第 185條之3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185條之4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276條 
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 278 條 
使人受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刑法第284條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民法第184條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
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
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民法第191條之2 
汽車、機車或其他非依軌道行駛之動力車輛,在使用中加損害於他人者,駕駛人應賠償因此所生之損害。但於防止損害之發生,已盡相當之注意者,不在此限。

民法第 192 條 
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對於支出醫療及增加生活上需要之費用或殯葬費之人,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被害人對於第三人負有法定扶養義務者,加害人對於該第三人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二項之規定,於前項損害賠償適用之。

民法第 193 條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前項損害賠償,法院得因當事人之聲請,定為支付定期金。但須命加害人提出擔保。

民法第 194 條 
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被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民法第195條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以金額賠償之請求權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前二項規定,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者,準用之。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法律白話文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酒是要你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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