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開講》捕蜂捉蛇回歸專業,譴農政單位負起責任

陸維良

我是消防作家 陸維良

關於106/10/24消防員赴政院抗議,我強烈要求捕蜂捉蛇回歸農政單位

(一)主管機關是行政院農委會,並非內政部消防署。

(二)依消防法第一條,消防主要工作(預防火災)、(搶救災害)及(緊急救護),並沒有捕蜂捉蛇項目。

(三)若因捕蜂捉蛇死亡,不屬因公殉職,而為因公死亡。

近日院長說了做功德、不盡周延後,又說了(國軍救災都沒有抱怨了)

我必須說,國軍救災係依照災害防救法第34條規定,其中一項寫道(遇重大災害發生時,國軍部隊應主動協助災害防救)。試問國軍有在打仗嗎?

也正是因為不可能打仗,才立了這個法源,反觀,消防人員可以不救火,只單純捕蜂捉蛇嗎?如果可以,消防員今天不會站在行政院抗議及到處陳請。

消防員捕蜂捉蛇業務應回歸農業單位。(記者簡惠茹攝)

農政單位若不承接捕蜂捉蛇業務,應採下列原則

(一)各縣市農業局應編組訓練EMT人力至消防單位輪值緊急救護工作,以減輕消防人員的派遣壓力,已達雙贏局勢。(針對尚未回歸縣市農業局)

理由:消防人力本就不足,現今農政單位也以此為由婉拒承接捕蜂捉蛇業務,但消防工作不像一般內勤公務人員輕鬆,包山包海、工作繁重,以警察來比的話,消防永遠比警察還要累、還要來得辛苦,農委會實在沒有理由再推拖,不承接捕蜂捉蛇業務,若不承接,就得分擔消防救護工作。(因為緊急救護是全國消防單位最為繁重的業務)

(二)捕蜂捉蛇應由各縣市獸醫師協助執行為之。

理由:農政單位現今仍認為分為危急由消防隊負責、非危急才由農業局來處理
農委會沒有(獸醫師)嗎?消防隊員會比獸醫師更懂動物嗎?不曉得農委會和行政院是否有想過,動物園裡的獅子、老虎有其兇性,獸醫師也是會遇到危險處境的時候,行政院賴院長說消防員機動性高,真是令人百思不解。

(三)請行政院賴院長到消防單位實習一週。

如果真如賴院長所說的,捕蜂捉蛇是(做功德),那警察也可以執行消防人員的工作,消防人員也可以協助警察執勤,牛頭不對馬面,真是令人匪夷所思。

我想,賴院長需要到消防單位實習1週,體驗消防隊的生活,就知道一個分隊裡,是不是真有這個消防人力來應付捕蜂捉蛇勤務了。

(自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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