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博硯「說」法》一場活動,亂象百出

一場活動最後以流血衝突收場,不看統戰與否,光是台大與台北市政府的官僚心態就極其可議。

胡博硯/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上週末,中國浙江電視台的《中國新歌聲》節目在台灣大學舉行的演唱會活動,最後以流血衝突收場。姑且先把統戰與否放一旁,從這場活動中,我們可以看到不論是台大或是台北市政府,官僚心態都極其可議。

過去所謂的統戰活動往往被認定為是吃飯喝酒、送往迎來,不過中國統戰部門並沒有大家想像的那麼僵化。以學界為例,中國的學者欲來台參與活動,為了凸顯「黨的權威」,通常在中國國內都會審查到最後一刻才准予放行。而從台灣行文過去的邀請函,在審批的過程中也往往會因為出現「國立」等字眼,遭到退件。簡言之,不是一句統戰就可以忽略所有的審查過程。不過,在台灣似乎不是如此。這次衝突的導火線是學生發現原來做為上課與運動用途的運動場竟然被校方商借給外頭的廠商辦活動。就場地用途而言,這就不能算是一個合理的借用。而在來來往往的公文中,台大到現在要嘛尚未理出頭緒,要嘛就是蓄意迴避責任。

台大校方做為場館的管理者,既然事前已得知有衝突發生的可能,卻不做預防,這點絕對失責。

這次衝突的導火線是學生發現原來做為上課與運動用途的運動場竟然被校方商借給外頭的廠商辦活動。就場地用途而言,這就不能算是一個合理的借用。(記者廖振輝攝)

而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在世大運開幕式維安破功後,這次的晚會流血衝突再次失格。

根據台北市警局的說法,係因報案電話中所描述的地點在台灣大學校園內,基於尊重校園自治,警察無法進入台大校園才會失去處理先機。實際上,有關警察不入校園是基於大學對自己場域的管理權,並不代表警察因此被解除職務。否則校園內若是發生兇殺案,難道要學校自己去偵辦?況且台大還不具備司法警察的角色,要如何偵辦犯罪?處分台北市警察局,不無道理。

最後,掛名活動協辦單位的台北市政府文化局,當初的盤算是活動若是順利,就賺到一個協辦成果,問題是在發生這樣的意外後,文化局立馬改口說自己不了解詳情,這種標準的文化官僚作風不只出現在這個活動。許多民間的文化活動都可看到市政府掛名協辦,沒有任何補助的情況下,何以民間公司需要市政府單位掛名?一來用以取信參與者,活動有市政府的支持,請大家放心。尤其坊間很多名不見經傳的展演公司,全公司上下可能只有老闆一位員工,要能取信參與者甚至是贊助商,最省成本的方法就是找公單位來掛名協辦。二來,此舉還有助於取得場館費用的減免或是其他優惠,甚至在行政流程上還能加速。而這種搭便車的做法,在這次活動踢到鐵板。

經過這次事件,北市府應該好好檢討,不要老是往自己臉上貼金,否則今天是流血衝突,難保明日不會出更大的紕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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